忘记几时,自己患上了一种“囤书症”,看上稍稍对眼的书本,就禁不住涌起一股要买纸质卷版本的冲动,久而久之攒的书卷数量已然“奔百”,有幸被翻阅的却加总不过整十。
《书本之殇:断舍离》一文是一位朋友(天记得是哪个公众号)推荐给我的)——当最懂我喜好的“人”变成了互联网的大数据,该反省的,是本人——尽管文章只是过眼粗略,匆匆吞咽,看过的文就好像入口的饭,始终多数都又脱离了这身躯,但那最精华的部分,必定化为我身上每一寸的肌肉和血液,为保持这生命的鲜活魅力而贡献着。作者好似主观自我强加的概念却正似10.5环的那发子弹正击我的意识靶心:书籍在书架上的寿命只有一年,放上一年不阅,书也就死了。虽说如此煞有介事地给下定义怎么让人听之不悦,难以信服,可试想后想要翻出三五八条论据去反驳,就是不知如何提出底气;这书买来或者借来,因为我爱着念着它,然后端在书架上展示上整整一年,却一次也不翻阅,或者偶然览上一眼,像极了示爱时被女孩轻轻拒绝的口吻:我知道,你就是太倾慕、太爱恋、太疼惜我了,想看看我,却怕会迎上我的目光,想抱抱我,又怕要散了我的芬芳,想亲亲我,还怕会毁了我的纤尘不染,既然如此,不如我永远离开,永远满足你的白日幻想。细数书架上的一排排,《生活的艺术》《胡金铨随笔》《多媒体技术应用教程》……多少趟尸在上,更觉自己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追我时就是海誓山盟,天地可鉴,得手后却只是束之高阁,爱搭不理。
书籍纸片,本身也不过是传情达意,授理释义的工具或者介质而已,大不必将其视若神物,日奉夜供,若是因为过于怜爱而不舍翻阅,可就伤了它的心。年轻的朋友在外常常居无定所,书籍伴侣虽好,但搬迁总不便携此众友,文理之义,终究是要带进脑子的,带的越多,搬家费用岂不是越少吗,实在不失为一个好方法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