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上的紫罗兰盛开了,毫不张扬却有种超尘的气质,只是你再也看不到了,你很难想象我现在就像一个迟暮的老人一样躺在椅子上晒太阳的样子。耀眼的阳光一路照射过来,仿佛一地日影金色的河流,倾泻在这座小城里。刺眼的光,让我的眼神也逐渐迷离起来。
我花了多久才彻底忘掉你?五年,还是十年?只知道很久,久到过去与你在一起的那些美好记忆都被时光割裂得支离破碎,再也无法拼合。而我也并没有因为你的骤然离开变的颓废,甚至对未来失去信心。我生活的很普通,我找到了一份清闲的工作,七点钟起床,到路口买了两个包子,有时候会喝上一碗粥,等29路公交车,到站下车,上班,干活,再到下班,吃饭,睡觉。我成了这座小城那么多风尘仆仆的人中最普通的一个,虽然赚的不多,但好歹温饱有余。
只是不经意间我还会想起你,一个人喝粥的时候,等公交车的时候,与客户坐在咖啡馆眼神定格街上的时候……你曾说过你要和我一样文艺的矫情的活着,就算说脏话也要说出散文的味道,你说你要把我的诗抄在出租的每一个角落,连厕所也不放过,你说你要为路口的包子写歌,你说你要每天都画一副肖像,你说要和我到养老院开签售会,你等我们死了要让别人把我们的骨灰撒到青藏高原一望无际的原野上……
我把你的名字刻到无名指上,带戒指的地方:倾城。
我总是写作到深夜,你便坐在旁边静静的看书,有时会帮我换掉凉了的咖啡,或者是披件外衣,我疲惫的时候会静静的看你,看你读书的样子:眼神低垂,既有骄傲的凛冽,也有肃穆的慈悲。我幡然觉得庆幸,庆幸自己在尚懂得爱的年纪,爱到你。
我是太过理想化的诗人,我以为,我会是你的福祉,你默认的轨道。但我似乎不能保证我们没有错轨的可能,那天你平静了且坚定的告诉我,你累了,你不想再和我流浪,你试着去顺从我生活的方式,可是你真的不快乐,你想要安稳,想要平淡的生活。
可那时我正沉浸在自己的强烈与激进中,我以为你只是一时没想好,但你却真的走了,趁我出门买晚饭的间隙,走的干干净净。我花了很长时间找你,透过我认为你可能接触的每一个人,直到最后都了无音讯。那一刻,我才惊觉,我终于失去了你。
接着,我挺苟且的活下来了,我把我们买的小说和诗歌全卖了,每天听温和的夜曲睡着,我的胃病有些好了,找了份广告公司的闲职,我按部就班,朝九晚五,我和这个小城所有来来往往的年轻人一样,为人打工,看人脸色,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世俗,什么是平淡。
再后来,我升了一次职,没涨太多薪水,如果你回来,会看到很多出自我手的广告牌,或发到你手上絮絮叨叨的传单,我戒了烟,再也不熬夜了,睡得很规律,我买了一口好锅,总是蹲下来在地板上,煮一锅汤,慢吞吞的喝。我几乎不再和从前有任何瓜葛,除了有时写些文字换点稿费,我不再写作,我不愤怒,不激昂,不悲伤,不追求毁灭。我温顺的生活着,紧跟外界的节奏,我发现我所有茫然求索的愤怒都用光了。
我到底比不上那些极致天才,极致疯狂的诗人,我只能遥远的,违和的爱着他们。我想我身上比愤怒更持久的,只剩下孤单了。
我生活的很平淡,也终于明白了。只有平淡的时间才能得以永生。
前不久遇到一位过去的朋友,唧唧歪歪说着从前的事,被时光筛去多余的伤情,那些模糊的记忆也被修复的圆满可爱起来,我突然在某个时刻,希望你也在,倒不是为了什么,只是人越成熟老去,就越对故人有一种难以溯源的依恋。
现在,我也并不是一个人,我女朋友叫阳光,我们快要结婚了。
她和你不同,她寡言,隐忍,骄傲,我们总是相对无言的生活,我感激这沉默的相守,把多余的感情都剪去了,只留下最原始的陪伴。我们一起去过很多地方,也旅行也工作,说过各自以前的事,自然也包括你,阳光说,可能真的要阅人千遍,才会痛下决心让自己相信爱情和生活一样简朴粗糙。
倾城,我从最年轻的时候开始爱你,直到今天,我的想念终于消耗殆尽。
我努力睁开眼睛,回忆也瞬间停止,只觉得眼睛被阳光照的一阵刺痛,眼泪夺眶而出,可是透过眼泪,我更清晰的看清了生活,看清了世界,这一刻,只是觉得,阳光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