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当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在全党上下深入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纪为“纲”、以廉为“尺”、以警为“镜”,接受对照查摆的“政治体检”,勤修遵规守纪的“终身课题”,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1、 以纪为“纲”,于细思笃行中明“纪律之严”。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在认知上,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纪律规矩是约束、也是保护,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的危害性。具体来说,要以这次纪律学习教育为契机,争做知纪、守纪的“明白人”“带头人”,做到学而信、信而用,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道路,从小处着力、抓早抓小,该补的补,该改的改,该巩固的及时强化到位。要通过深化学习,把纪律和各项规章转化为日常行为的重要规范,不断增强自觉,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在纪律的“阳光”下滋润健康成长。
二、以廉为“尺”,于熏陶渐染中品“清风之雅”。以清润心,以廉铸魂。新时代廉洁文化是党内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应学懂纪律要求、明确行为准则、保持清醒头脑,把握清正廉洁之“尺”,做到克己慎独。党员干部要自觉学好《条例》,尤其要对照新修订的内容,理解使命引领与问题导向,切实把《条例》作为自身言行的对照、廉洁自律的指南,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在知纪、明纪的过程中坚守底线,提升党性修养。同时,要把学“纪”守“廉”与本领域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的每项措施都成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的有效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熏陶渐染中品“清风之雅”,筑牢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心怀“标尺”,使党纪学习教育切实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三、以警为“镜”,于长鸣不息中悟“警醒之深”。以案为鉴,叩响初心。警示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镜”,形成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作用,帮助党员干部“提神醒脑”“排毒治病”。党员干部要常常“揽镜自照”,以警示教育形成自我震慑,通过前往警示教育基地现场见学、观看警示教育片、读忏悔录等方式,在触目惊心的案件中、痛心疾首的忏悔中、铁面无私的查处中,深刻认识到“红线”“底线”不可碰触。党员干部要常常“自鉴自省”,对标典型案例,明辨是非黑白,明确什么是违法违纪、什么是经验教训,从而保持清醒的头脑,拧紧遵纪守法的“发条”。广大党员干部要在长鸣不息中悟“警醒之深”,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