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1日,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现在很多人关注一个问题,吴亦凡是加拿大人,中国有没有权力去审判他和关押他?
答案是肯定的。按照国际通用的属地管辖权原则,并结合中国刑法的规定,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中国刑法。
通俗解释下就是,只要在我国领域内,包括领土、领空、领海内犯罪的,不论罪犯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也不论被侵害的是我国公民的利益还是外国公民的利益,都依照中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除非是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但吴亦凡并没有外交特权,也没有外交豁免权。他只能以加拿大普通公民的身份在中国受审。
在我国,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一般都是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以吴亦凡一旦被刑事拘留,可以肯定警方已经掌握初步证据,可以证明吴亦凡涉嫌强奸具有重大嫌疑。另外吴亦凡很可能发现风头不对,意图逃离中国,所以北京警方果断采取抓捕措施,将嫌疑人控制起来,这样可以有效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按照相关程序,强奸罪属公诉案件,首先由公安机关侦查,然后检察院起诉,最后法院审判定罪。
那么吴亦凡一案,现在只有两种结果。
第一种结果是证据确凿,法院量刑定罪,在中国入狱服刑。
第二种结果是证据不足,侦查后不符合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或者虽然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无法定罪,无罪释放。
但即使无罪释放,吴亦凡的演艺事业从此终结,再也不可能东山再起。即使被证明无罪,吴亦凡的形象也已经被严重污染,事实上,疑似强奸和事实强奸,在很多时候相差并不大,吴亦凡经营多年的公众形象,已经彻底死亡。
本案也给很多名人明星提了一个醒,千万要爱惜自己的名誉,千万要遵纪守法,多多弘扬正能量。引用人民日报今天针对吴亦凡一案的评论:人气越高越要检点自律,越当红越要遵纪守法。
另外,有些人不知道是因为心智失常还是三观不正,他们说吴亦凡长得高大帅气,又是大明星,和他发生关系本身就是一种殊荣,被害人为什么要告他强奸罪?被害人这不是赚了便宜倒打一耙吗?
只能说,有些人的想法不能代表被害人的想法,有些人愿意被吴亦凡宠幸,那是有些人自己的事,和被害人无关。至于被害人如何选择、如何决断,有些人更是无权干涉,他们在这件事上批评被害人,本身就是有违人伦道德,也有违法治精神。
吴亦凡就算是天下第一帅,可是被害人就是不喜欢他,不想和他发生关系,那吴亦凡要违背被害人意愿,就是强奸,并无争议。
最后,因为不满十四岁的幼女没有性同意能力,也没有性自主权,加上心智不健全,在年龄和阅历上存在不对等,很容易被人哄骗和引诱。所以我国刑法特别做出规定,和不满十四岁幼女发生关系的,无论幼女是否自愿,无论幼女是否哭着喊着要求犯罪嫌疑人对自己宠幸,该名犯罪嫌疑人都要以强奸罪论处,并且罪加一等,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