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考成绩出来的那天,我第一次拉了一下她的手。
她说她要去广州闯荡,我勉强够上大学。
我说挣钱多好,我还得花父母的钱。
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见过。
我在大学给她写了一年的情书,每周一封。
她给我回过两封,一份是说她到了,一封是她要结婚了。
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我的初恋。
我也不懂,怎么牵手后一放开就是离别。
2.
大学在家乡的城市上的。
毕业离开的那天,我带着两箱子的书和1000块生活费,向车窗外的父亲招手告别。
我要去闯啦,混不好,我不回来。
火车离开城市,经过我的学校。
我趴着窗户,一声不吭,哭成泪人。
很多年后想起来,是不是那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再也回了家乡了?
蒋勋的《孤独六讲》中说:
青春的美在于你决定除了青春之外,没有任何东西了,也不管以后是不是继续活着,是一种孤注一掷的挥霍。
我挥霍了十年。
3.
在无锡生活了六年。
走的时候,特意去看了一下我买了又卖掉的房子,我坐的公交车围着那个楼盘转,我拿起手机拍下它每一个角度。
我在想,起码这个城市我曾经来过,也许我把照片放大,我甚至能告诉你,我的那间房子是在那一层,窗户的玻璃是什么颜色。
离开无锡的那天,书塞满了车子的后备箱和后座;副驾驶的位置,是我的吉他。
我开这车,离开了那个城市。
往后虽然经常回去,和老朋友们吃完饭,喝完酒,要么住酒店,要么做高铁离开。
我没想到车子发动的那天,是我和那座充满温情和水的城市的诀别。
4.
我在北京生活了一年。
公司为了让我工作更高效率,给我们安排住在研发大楼的旁边。
所以出了工作,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去旁边的地坛散步。
周末扛着单反去南锣鼓巷周边的小胡同里拍照片,那些胡同没有很多游客,只有我一个。
我喜欢在街边晒太阳发呆,喜欢看老北京在自己的平房楼顶放鸽子。
我知道哪里哪里有好吃的,我甚至知道哪条巷子的下午最适合晒太阳。
我离开北京的时候,我说我再也不会回去了;因为我爱上了一个我不该爱的姑娘。
后来陆陆续续回去,开会,培训,活动,都是住一个晚上就走。
我再也没有去地坛晒过下午的太阳,也再也没有看过清晨的后海了。
如果没有爱情,是不是就没有离别?
5.
我不喜欢离别。
但生活就是这样,永远只会给你想要的一点点,然后让你拿全部去换。
我在镇江这座小城生活了三年。
我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忽然站在坐在我的书架前发呆。
我拍了一些书架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问大家我该怎么办?
很多人给我支招,说书该怎么怎么弄,送人,漂流,捐赠,带走··· ···
我说的不是书啊,我说的是我。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