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人从来就不少

文 / 苹果书

对于择偶标准,父母那辈常挂在嘴边的就是“找个老实人就嫁了”,反正大家都穷,“不惹事”成为姑娘家最大的安全感;80后更愿意把“老实”当做个屁,肚子不舒服时放放神清气爽,要是老放就会被隔离,被当做异类,所幸的是,钱不分家,所以她们更愿意“在宝妈车上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被骂拜金也不以为然;到90后,就显得有点刁钻,她不说找老实的,也不说找有钱的,就说找有趣的。动不动就来句“一辈子那么长,要跟的人在一起。”

“有趣”听起来倒是很符合爱情最初的样子,不说能像言情小说那样浪漫的让人窒息,好歹也像电视剧来个Happy Ending。但问题来了,什么叫有趣?

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算不算有趣?

哼,不就聊个天吗,装啥逼。

聊个家长里短,李大爷的猫爱上王大妈的狗算不算有趣?

就你这个水平,整天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怎么进行精神交流?

好,我们不谈现实,只讲笑话行不行?

呵呵,笑点在哪里?

偶尔幽一下默,“麻麻,你说过我考第一名就告诉我爸爸是谁的。”鸡麻麻知道小鸡已经好奇自己的身世之谜很久,决心不再隐瞒它:“孩子,你是一只争气鸡,你的父亲是瓦特。”哈哈哈……好笑不?

啊?鸡跟瓦特有什么关系?

……

看吧,不管你怎样努力,都有100种方法让你瞬间变得“无趣”。原以为是一次屌丝逆袭,不在乎阶层,只要足够“有趣”就能获得芳心,却未曾想沦陷到一场永没答案的漩涡。

你掌握了72式,但却没有他想要的第73式,就是个“无趣”的人,让你死的不明就里。这时候倒希望对方给个痛快的“明码标价”,你要什么,我有什么,行不行一句话的事。但我们可是文化人,怎么会说的这么露骨,我们是那种不考虑对方感受的人吗。所以我们说话喜欢“绕”,“绕”的越远越好。

那啥,我们不能在一起不是因为A事,而是因为B事,也不是因为B 事,而是因为 C事,其实也不仅仅是因为 C事儿,还因为 D事儿。绕了一大圈,最后谁也说不清,于是“无趣”就横空出世。是的,一辈子那么长,谁想跟“无趣”的人在一起?竟无力反驳。

“有趣”与“无趣”给我们省掉很多麻烦,也不至于让我们活的那么不堪。父母由新婚之夜的不愉快吵到婆媳关系;由这一辈的事吵到下一辈的事;由小家吵到大家……吵到无处可吵,吵到面目狰狞,最后只剩一句“无趣到过不下去”。但谁也没有耐心去追寻最初争吵的根源,只是把它简单的归于“无趣”。真好,不管是“有趣”还是“无趣”都不是一个人的错,不过是“八字不合”。

在一些人面前的“无趣”,只为在某些人面前的“有趣”。这一刻双方都觉得挺“有趣”的,下一刻就形同陌路,因为人是没有定性的。当初很好的朋友,可能因为一句话,一件事反目成仇,但我们并不具体的谈那句话,那件事,只给这段关系扣上“无趣”的帽子,渐渐变得无话可说。

就像刘震云说的:“朋友的关系是危险的。”生活的细节决定了生活的偶然,正是细节中的人和事才有了丰满的生命,但是细节是会变的,细节变了,生活变了,朋友也就变了。我们无法改变这个规律,让一段关系时时处在“有趣”中,只得到陌生的地方寻找能够理解我们“有趣”的人。

有段时间就特别喜欢跟网上的陌生人聊,什么都说,反正谁也不认识谁,聊不愉快了就互删,生活照样过,爽到没朋友。但后来,校内网出来了,微博实名制了,许久不见的熟人又在网上见,讲句话都得瞻前顾后,不是跟这个有交集就是跟那个有交集,实在是“无趣”的很。虽然后来有微信,没事躺在床上“摇一摇”,但摇来摇去还是摇不掉内心的孤独感。

所以你是在找“有趣”的人,还是在逃避所有人?你说你不将就,那你清楚你想要的是什么?

以前也喜欢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将人拒于千里之外,好像世界就没一个懂自己的,就没一个能与自己“有趣”的过一辈子的,还没开始就想到最后还是会以千篇一律“无趣”的方式结束。

直到最近看《一句顶一万句》才懂得,原来“有趣”不是一项“综合素质”,它是对每个人量身定制的。里面不管是买豆腐的,剃头的,杀猪的,贩驴的,染布的……都在找一个“说的上话的”,但即使你们是好朋友也不一定能说上话,自以为说上话的也不一定是好朋友,能跟你说上话的跟其他人不一定能说上话,所以,比人找人更不容易的是话找话。能说的上话的就是“有趣”,说不上话的就是“无趣”,会把人活活憋死。

但在找那个说的上话的“有趣”的人之前,必须得搞清楚“我是谁?从哪里?到哪去?”听起来很虚,但却很实在。你本就喜欢热闹,干嘛装高冷,去一堆皮笑肉不笑中找自己的“有趣”?你本就喜欢到处开“火车”,干嘛还自讨没趣的去招惹“直男直女”?你本就爱浪漫,干嘛扎在一堆“低情商”中自怨自艾……

“有趣”的人从来就不少,只是我们扣在它身上的帽子太大,以为可以适用于所有人。殊不知,一个人的“有趣”只为另一个人准备的。

就像我可以对你通话两小时,说到腮帮子发酸,即讲高兴的事,也讲不高兴的事。高兴的事说的高兴,不高兴的事,也能说的高兴。对别人却半天憋不出个屁,成为彻头彻尾的“无趣”之人。

这就是我们的“有趣”与“无趣”,但只要清楚自己想要“有趣”的另一半的具体模样,别人看来的“无趣”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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