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三日,晚上,警察,医生,在我妻子骗我开门之后,走进我的家,说现在带你去检查,如果没病,明天就回家。
但是直到二十天后,我才被带进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做鉴定,精神分裂的阳性和阴性症状,并鉴定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时,我妻子给后面做鉴定的两位老师说,来鉴定的目的是得到我的监护权。
但是当鉴定结果是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后来得知),药量加了一倍。……
我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不再离婚了。
出院后我给妻子对质,她说她当时什么都没说,只是为了我能退掉刚买的车。
刚刚,妈又打电话,说一大堆乱七八糟的问题。
如果你们再关我,我必然起诉你们。我现在不告你们,是我图一个安定的生活,并且没有任何医生私下帮助我,我不懂医,也不想跟成都安定医院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