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品
不生法相。
想起一句老话,教,有法,而无定法。
修行亦如此,有法,而无定法。
不同的人,不同的根器,不同的际遇,不同的因缘,各自的成就应当各循己法。
别人的妙法是对应于别人的,照搬照抄,并不一定适合自己。
自己的妙法,需要自己摸索、总结。一时的妙法只能见效于一时,一事的妙法只能作用于一事,自己的妙法,需要自己时时寻找、时时总结。没有一劳永逸的妙法。
“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法相也只是方便说理的名词。法相既无,不生法相亦无。大道至简,
大象无形,不能拄着拐杖、背着包袱去修行。
见机而起,见事而做,见路而行,是谓修行。
修行,自修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