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遍天下都不怕的刘雯如果不是因为学好了数理化,那一定是因为有一个好爸爸。
小时候在村里吃百家饭长大的刘雯,每当被欺侮,就恨爸爸抛弃她们母女俩,也不知道去哪里发财了。妈妈下地干活的时候,常常吃不饱饭,也顾不上孩子;从小就野性十足的刘雯满山遍野的疯跑,不是跟男孩子打架,就是被野猪追到村头再回去找鞋。妈妈无暇顾及她三顿饭,她倒也从来没挨过饿,有时候在别人家吃饭还打包带走的,邻居问往兜里揣啥,她理直气壮的说:“我妈还没吃饭呢!”男孩子们爱跟她打架,倒不是别的什么原因,而是欺负她,她从来不哭;不欺负她,她也会莫名其妙生气起来跟人吵架挥拳头;有时候,她还起手来还是得妈妈拉着她去找人家爹娘赔罪,自己挨顿打不说,又陪着妈妈哭一顿。刘雯觉得妈妈特别可怜,比自己可怜多了,起码自己还有把别人打哭的时候。
她见义勇为地骂爸爸:这死男人,扔下老婆孩子就不管了!她心里也暗暗恨自己不争气,怎么就没长成个男孩子?!妈妈却捂她嘴巴不许她乱讲:“爸爸不是坏人,他是去工作了,很快就来接我们进城。”这话,刘雯听着长大的,从伤心时的慰藉到麻木、到半信半疑,从小半信大半疑到全不信。现在,这句话对她来讲,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对妈妈来说,可能也就是江湖医生的去痛片,即便是假药,吃下去多少觉得没那么疼了。
刘雯差点惊掉了下巴是一个春节之后的下午,七岁的刘雯听说村口来了一辆汽车,立马松开即将被她抓破的八老肥的棉袄,连同看热闹喊加油的一群土猴子,瞬间化敌为友蜂拥着跑向汽车,掀起一路黄尘。
“没想到,大雯子真有爸爸!”八老肥担忧等下大雯子会不会拉着她爸过来报仇,他一直紧张的盯着那个穿绿军装的男人的眼睛,生怕下一秒会瞪过来。“不光有爸爸,还是个军人……大雯子没撒谎。”
被拉进爸爸怀里的大雯子侧着脸拉长跟爸爸的距离,想仔细看看这个男人,更想要跟他先保持点距离,搞清楚真的没弄错、没被人、被人骗再父女相认。大雯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随便编的谎还成了真,早知道就编个爸爸是乡长县长啥的多好。
快八岁才上小学的刘雯在班上是大姐大。
那个缺少父亲保护的大雯子,在她敏感的童年里过度的武装了自己,只要走出家门,她盛气凌人的外壳就卸不下来了,长在身上,长进肉里,化进血管。
她的口音,她土气的衣服,满脸满手的皴裂都使她那么与众不同。现在没人叫她大雯子,也没人取笑她,跟她打架,真不习惯。虽然没人挑事儿,但刘雯就是觉得有的同学看不起她,她会上着课突然站起来破口大骂,激动了还走过去要打人,完全将老师置之不顾,仅仅因为有同学回头看了她一眼,不知道眼神里是啥意思。开学俩月,爸爸已经被老师叫去问话好几次了。爸爸每次挨训,刘雯都在走廊里扒着门缝使劲往里瞄,或者贴着耳朵趴门上听,从来没听见过啥,也没看清楚过,但每次爸爸出来的时候都跟进去的时候一样平静,对她说:“雯儿,走吧。”拉着爸爸的手,刘雯就算到家了。
有爸爸的感觉确实不错,妈妈也能吃饱饭了。更好的是不用下地干活,不用晚上回到黑洞洞的土房子里吹上半个小时也生不起火来。现在他们住的楼房可干净啦,大院里还有个“池塘”,没有水,但是能吃饭,饭菜种类特别多,想吃啥都行。刘雯猜测可能那个两层的“池塘”里过去有水,“妈呀,那可真大,夏天游泳指定游得开,还能抓鱼抓蝌蚪,没准能捞到菱角……”
刘雯11岁的时候,妈妈生了弟弟。
爸爸还是更疼爱刘雯。刘雯已是彻底的城里人了,连口音都学的很纯熟。关于未来,爸爸也有点头疼,这个泼辣的女孩子活泼豪爽起来机灵可爱,虽然有点粗蛮,却也是个独树一帜的性格。可是学习成绩毕竟是升学的唯一标准,这孩子考试就睡觉,拿到成绩,一个打哈哈就过去了,想多问一句“你到底会不会啊?”都没机会。姑娘早喊着“下回的啊,下回考试前我早点睡,没事儿哈,姑娘我上不上学都行”。
刘雯一路考学成绩溜着边儿、晃晃悠悠、老爸跟着托托关系,找找人,总算把个中专混下来了,那真是混啊,简直就是放了三年假。好在老爸这会儿已经挺着将军肚,走路迈方步,说话慢条斯理官腔十足,有一半父亲的责任司机都替代了,给闺女找个简单稳定的工作对老爸来说小菜一碟。
要说现在的单位领导大大小小都不跟刘雯计较,多少也是看在她爸跟局长的交情。不了解情况的,真要跟刘雯较真起来的话,主任头一个就得找他“谈心”:我们都不跟刘雯认真,你凭啥?大家都对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凭啥?我也拿她没办法,那咋办?人家水深啊!
张佼旁听过主任“提醒”别人,她一边提醒自己别招惹是非,一边哼在心里:“等你爸退休你咋办”?张佼打心眼里瞧不上那些关系户,那些靠爹吃饭的废物点心。像橙子姐这样全靠自己的实力干好工作的人,即便有后台给撑腰,张佼该学习学习,该崇拜崇拜,她非常理性。
刘雯平时贫嘴顽皮的很,跟谁都一副玩世不恭,只在提到她弟的时候认真起来。大家一起看邮购目录的时候,她经常会说“这个我弟能穿”、“给我弟买一个”……刘雯深深的明白,妈妈跟她在农村同甘苦那么多年,却不如父女感情的后来居上,那完全是因为弟弟。不过,总的来说,现在一家四口的生活已经很令她满意了,即便不太爱回家,她也可以在自己“什么都有”的信仰下随遇而安。
夜幕深沉,夜生活也接近尾声的城市逐渐安静下来,刘雯从酒吧街回到宿舍,高跟鞋一甩,包一扔,端起脸盆去卫生间洗掉烟酒的味道和肩膀上的手印,把自己从夜店女王洗成办公室小公主,顺便吐一吐。
用单位的水不心疼,洗了足足一个小时,刘雯很嫌弃身上的污浊,那些在舞池里蹭过她的男人味儿留在她脑子里,比留在皮肤上更深,从表皮层渗透进真皮层,就像小时候摔跤伤的太深,留下伤疤一样,那些恶心的味道在她心里挥之不散。刘雯喜欢去夜店,谁也看不清楚谁,释放一切可以释放的,她在这里如鱼得水。刘雯在夜店里找到了自己的道德底线——没什么底线。她的第二、三、四、五……N任男友都是在这里认识的,年轻的她阅历也是不浅了,没有真心的交往很爽,一拍即合,一拍即分。她去夜店并不孤单,同去的还有一个姑娘,性格简直就是亲生的,她俩打招呼的用词也令一本正经的人颇为反感:“哈喽,小婊砸!”“干啥呀,婊子姐!”刘雯不喜欢夜店,她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不用去夜店。
当人间烟酒溶解于污水流进下水道,香喷喷的刘雯清纯的回到房间,刘雯最喜欢野橘的味道,浴液和香水都用野橘味道,沐浴之后仿佛自己是野生森林里的一只野生柑橘,个头不大,清甜的味道无论如何都联想不到丑恶的人类社会。
回到房间里,刘雯到头便睡。不对,起来重睡,看一眼手机,未接来电显示:母后,家里,弟,打了好几遍。糟了,父皇大人明天生日,说好今天晚上回去的,明天得早起赶回家给父亲祝寿,明天……现在就是明天,赶紧睡。幸亏给父皇准备的生日礼物早买好了,自己戴着四千多块钱的手表,怎么也得给父皇买一万块的,真吐了血了……刘雯睡眠质量倒是好,天塌了也能先眯五分钟再跑。
天色浅蓝,鸟鸣渐起,越来越多的声音和光线陆续加入叫早合唱团。赶早市买菜、晨练的人已经精神焕发的迎接这个美好的周末,清洁工亮橙色的身影把宽阔的马路交还给车辆,带着昨日的陈蜕驶向繁华的尽头。
今天是个好天气,大楼里安静一如工作日的下午,没有电梯门开关,没有高跟鞋哒哒,没有水龙头轰鸣,只有少数几个房间里关起门来不设防的深睡。刘雯已经浅睡了,回家的路途要两个小时,梳洗打扮吃早饭都是头等大事,比路途更花费时间,现在只是挣扎在要不要再睡五分钟的思想斗争中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