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出现就会有它的意义所在

如果你的人生出现过什么,那必然有它的意义所在。


第一次感受到文字的美丽,是源于那本名叫《百年孤独》的书籍,作者马尔克斯到现在依旧是笔者最爱的作家之一。遥想开头的那个夏天,电子商务刚刚兴起,淘宝发展得如火如荼。拿着手机逛着淘宝,逛着逛着出现了购物推荐,推荐上面就是这本书。


看着价格也不贵,花了为数不多的零花钱下了单。(作为一名高中生,家在小城市,可以想想笔者并不富有。)


当收到书,撕开包装膜,忽视书腰上的推荐语,坐在书桌上上面开始阅读。至今,还能记得起那超越时间界限的语句。这话被笔者反复阅读,反复记忆。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当笔者读到这话时,第一次深刻的感受到语言的美,尤为震撼,没想到居然有作家可以写出这种文体。在这本书之前,笔者读书的范围在网络小说,题材大致都是男生们爱看的玄幻小说、修仙小说,很少看文学性较强的书籍。


和大家分享下这话为何吸引笔者。第一个逗号前的“多年以后”,简简单单的四个字所表达的是将来时段。。第一个逗号到第二个逗号的“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很明显句子所表达时空是在现在。第二个逗号到句号的“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句所表达的时间顺序是在过去。


整句话连在一块,就从未来、现在、过去进行一个时空转换,就仅仅只用了41个字。看完后,人都傻了,和先前所阅读到网络小说里面,压根不会出现这种句子。果然名著能够受到时间的考验,被各个时代的读者所接受。


在中国,这句话被中国许多作家模仿,陈忠实的《白鹿原》的开头:“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莫言书看的不多,只有《红高粱》一本,但也了解过他是也是受过马尔克斯的影响,这句话他肯定是知道。


众多作家都像笔者被老马的写作方式给震撼到了,深深不能自拔。从这刻开始,对文学有个特别好的印象。有了个好开头,接下来的一切就


最初动笔写作之时,身边是有一个可爱的女孩子陪伴。为什么要把她拿出来讲,到后面读者们就明了。


对于她,现在回想起来只有那么浅薄、稀少的回忆,但一想起还是能感受到那感情的美好。笔者对女孩子的初感悟是她了,是她让我感受到心脏跳动感的节奏。心跳很快,猛烈冲击着,手在不停颤抖着,拉她的小手手会出汗的。


和她共同相处的那些和那些高中情侣所经历也没有什么区别,陪她去上学,去她课室找她只是想多多找她说话,跟她在人海中嬉戏打闹,被着一个陌生的大叔抓着问。问啥?说,啊呀你们现在这些年轻人成何体统,拉拉扯扯。当时读者们也不知,吓坏我们了。等他走了,她在背后骂那个大叔:“臭叔叔,关你屁事哦。”


与她相处的过程中,做过许多猥琐不当的事情,摸过她的胸,感受过那形状的模样。她问我是第一次摸女孩子的胸吗?问我有什么感受,我回答她说,很软。她继续问,没了?你不是很喜欢看书的吗?词汇量那么匮乏?我若有所思想了想,然后接着说:像早上早餐吃的馒头那样软绵绵富有弹性。


说完后,她靠过来,抓着我下面的某个地方。(这里就不能明说了,自己想象吧。)


美好的时刻总算短暂的,在后来。她留在本地读大学,我去了外面。在偶然一次聊天,得知她学会化妆了,换了一只新的口红,是她的男朋友送的。最后,我们失去了联系,印象最深的是她的名字吧,脸庞的想象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模糊,已经记不起来了。


为啥要说起她来?把这些经历说出来,是因为开始动笔时候有她。开始动笔的缘故,是在一个网络小说烂尾了,多数的读者和笔者一样对结局极为不满意,引起公愤了。看得非常不爽。


笔者很不爽,对这样编写结尾难以接受。就自己和网友一起书写自己各自喜欢的结局。书写的内容就是男女没有在一起,而我们读者就非常非常想让他们在一起。


于是就在贴吧上续写。那时她在我身边,带着中沉溺于恋爱的情绪去书写文字。反响还不错,感情投入进去了,实实在在的。初动笔时,完全不懂写作是什么东西,是什么来的。就想到什么写什么,情绪一来就写。把我和这个女孩相处时候所感受到情绪写进去。也不知道用什么词汇好,也不知道怎么编排剧情,编排段落,反正就是把情绪带入进去,一个字一个字的在键盘上面码出来。


要是说有学习的对象,川端康成的《雪国》算是吧。边写边读,就觉得文字很优美,体现出日本人对美的追求,这书在那时候不知不觉中影响到了吧。


反响还不错,有人想加我QQ、微信来认识我,想看看我是个在生活中是个什么样的人吧。还有些网络编辑私聊我,问要不要写东西。


被人肯定后,就觉得自己有点能力,以后可以走这条路。又想起语文老师所说,要想写东西,必须多读书,写东西不读书是写不出来。


语文老师在看到我的随手装逼写的打油诗后,给的建议是这个。


在这几年里,就呆在图书馆阅读。为啥能呆得住。给读者描述下,几年前的我啊,用个词来形容就是一屌丝。


不会打扮,是没办法吸引到女孩子的注意力,第一印象就已经凉了。和异性接触少,说话不知道怎么提起别人的兴趣。打游戏菜逼一个,打LOL就是白银黄金徘徊,最高上过白金。地下城与勇士、穿越火线也不厉害。日子空虚又无聊,想起别人推荐过一个作家,叫东野圭吾。就看他的《恶意》,看完后也是满满的震撼感,背后发凉,真是满满的恶意。然后又忘记是哪里听来村上春树,就去看来《挪威的森林》。在初期,这二位作家的作品交换来看。什么《白夜行》、《1Q84》、《新参者》,这二位知名的作品我都看过。当对他们二位新鲜感过去后,就去图书馆找其他书。


什么哲学、经济学、管理学、造型学都翻过,最后还是比较喜欢看小说,喜欢看故事。


看多了就想写,加上之前的肯定,就写了篇文章拿给老板看,和我聊天一个多小时后,就决定让我去编辑岗位。当得知后,心情贼激动,终于能拿文字养活自己了,能干自己的喜欢的工作。


要知道,我可不是什么中文系专业的学生,能让我跨专业拿去干职业,能被老板认可实在是太幸运了。


再到这个岁数,做过虚无缥缈的文艺梦,越大丢失了某些东西,开始接受不得不,就是现实。也许,有一天我会放下吧,觉得这个收入不高,另外一个收入高,为了钱会选择这个,可不会后悔吧。


就打个比方,我和你这个女孩子恋爱了。热恋非常甜,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到最后,一定能够结婚的。可是到结婚这一步,因为各种原因没办法走下去,不是没有坚持的因素。你身边出现了很适合结婚对象,你也觉得不错,那么我会放手,会感谢之前的相遇,并且祝福你和他。只要出现了,就会有它的意义。


此时此刻,夜以深,直到现在,我很清晰感受到,我在写东西时,心中某块地方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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