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相见

正午,狠毒的太阳放射着火辣辣的光,空气里面弥漫着燥热的气息。破旧的车站内,人流涌动,嘈杂无比。街道上,二路汽车如撑着的孕妇吭哧吭哧的驶进站内。对面小门面房的光着膀子的打着饼子的汉子站在滚烫的火炉面前,黝黑的皮肤上面冒着豆大的汗珠,不时用手擦去。脚边卧着一只脏兮兮的哈巴,吐着舌头,无精打采的。    穿过车站的时候,旁边的垃圾桶上面蝇子嗡嗡作响,垃圾桶发出刺鼻的恶臭味。暗骂了一声,不由的加快的几步,捂着鼻子快步走开。    刚从网吧出来,湛蓝的校服脏兮兮的,头发有些油腻像是鸡窝似的,脸皮干燥,整个人显得狼狈不堪。已经在网吧通宵外加包早。要是阳子来电话,估计现在还在网吧内奋战那。

阳子让我去一家名为“八缘份”的奶茶店。“该死的家伙,肯定是喝完奶茶出不起钱了让我过去结账。”

打量了一下像是小丑一般的滑稽的自己,不禁苦笑。

“八缘份”里面,空调呼呼的吹着冷风,站在门口愣了一下,看着里面一个个穿着艳丽的帅男靓女,喝着果汁,玩着跳棋,我有些自卑的低下了头。

阳子正在里面十分悠闲的喝着奶茶,对面坐着一个女孩。

好像有些熟悉,但又不确定。没有想多,我刚要推门进去,突然,女孩抬起了脑袋。

恍惚间,俩道光芒相对。那一刻,电光闪烁。

像是发现了什么,我飞也似的跑开了。

隐约听到阳子在里面喊我的名字。我头也没有回。

来到环城路上面,毒辣的太阳刺的眼眸生疼,但晒在身上却十分的舒服,暖暖的,这种交织的爱恨让我难以说出喜欢或者不喜欢。     “张乐乐”,一个普通而又简白的名字。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我说,“乐乐,好像是小狗名字”。后来我们成为同桌。

看到她的那一刻,洁白的脸庞上面露着笑容,性感漂亮。看着她光鲜亮丽的样子,一时间让我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漫无目的的走着,整个人宛如行尸走肉一般,眼神空洞泛红,大脑杂乱繁绪,极尽疲乏。

四年级的时候,我转到了新学校,说白了也是个烂学校,既没有洁白的楼房,也没有明亮的教室,学校是由十三孔窑洞组成的。刮了灰,稍显得有些白净,学校共有一百五十来人,我们班二十七个人。

我的第一个同桌是一个女孩,和她坐在最后一排。女孩清秀俊丽,可惜是个智障,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我只能说我很幸运。好像叫什么欢,姓什么不记得了。

第一次考试的时候,我考了第九名,优等生中的劣等生。但是,饶是这样,还是在优生中引起了恐慌,在差生中产生了崇敬。老师重新排了地位,总算是不倒数第一了。第四排,身后还有俩排。同桌就是张乐乐。

那时的她还不是很俊,消瘦的身躯,小眼睛眯着,头发有些枯黄,脸色有些斑点。丑小鸭似的。我至今还记得我们说的第一句话,我问她借橡皮。她问我叫什么。我用余光扫了一眼她的名字。然后偷笑。她白了我一眼,说“你笑什么”?

逐渐的和她熟络起来了。我说他是女疯子,总是小小年纪暴露出自己的泼妇气质,打人,骂人,掐人,样样精通。她很瘦,小鸡爪上面没有丁点的肉,却充满了力气。每次掐下去,我的手臂总是会黑青一块。我总是掐回去,但是她是个女孩,奈何我太善良,没有舍得用力,所以上课经常可以看到我呲牙咧嘴的抱着手臂叫痛。

我说她的名字像小狗的名字,她开始掐我,并反驳说我长的像小狗。于是我们开始掐架。上课桌子经常是不稳定的的乱晃,并伴随着一阵尖锐的声音,引得周围的一阵的白眼。老师一转身,我俩个立刻如三好学生一样坐端正在桌子前乖乖听讲。以至于老师的眼神总是一副疑神疑鬼的样子。

我们数学老师叫马刚。一个五十来岁的一小老头,有点小帅,可惜有些秃顶。他手中总是有一根约一米长拇指粗的竹杆,拄着的时候,和卓别林一个动作。我们总是偷笑。他最大的一个优点是刷题。

他刷题的能力堪称恐怖,他说,“如果刷一百分的题涨不了一分的话,那我们就刷一千分的题,一万分的题。”于是我们立刻被他的这句豪言壮语给感动了,开始了自己的刷题之路。于是,每次他的课,我们总是像个粉刷匠似的刷个不停。一些简单到爆的题都还在刷,我们五年级了,还给我们做一些一百以内的乘除法。让我想不通的是,竟然还有人不会。张乐乐就是其中一人。

张乐乐很笨,我很聪明。所以,在她的面前,我有一种优越感。

五年级的时候,班上仅有二十三个人。五个人转去了城里面。马刚刷题也变的更加的变本加厉。计算题刷就算了,连判断题,选择题都开始刷了。他念一道判断题,让我们闭眼不许说话。自己认为是对的举左手,错的举右手。我们总是把脑袋埋在桌子下面,张乐乐小声的问我,“是对还是错?”我咧着嘴对她说笑。她也呲着小虎牙冲我笑。我说“错了”。然后她举起了自己的小爪子。

她笑的时候,露出俩颗小虎牙,十分的好看。

她很喜欢说话,我比较喜欢说话。她说话总是被老师抓,批评她上课说话。从办公室里面出来之后,她总是揍我一顿撒气。她不明白为什么每一次说话都是她被抓,而我没事。逐渐的,她说,“我明白了”。我说,“你明白了什么”?她说,“我每一次我说话的时候总是扭着脑袋在说话,很容易被外面的老师偷看发现。你说话的时候还在写字,脑袋不动光嘴动”。我顿时乐了,我说,“你真聪明”。她说,“你真贼”。

之后我们说话,再也没有被老师抓过。

五年级的时候,朦胧间明白了什么。张乐乐好像变了,但又说不出来那种变化的感觉。她数学还是学不懂,理解不了为什么角a等于角b,角b等于角c,角c又等于角a,然后大家都相等了。虽然她在学习数学的智商还是弱智,但是在捉弄我却变成了高手。给我板凳上倒水,放口香糖,放自行车气......

我总是气的牙痒痒又无可奈何。然后她呲着小虎牙笑,逆着光,脸颊有些白净。

我甚至都有几分怀疑她到底是不是混进女生中的奸细了,但又微微隆起的胸部和去女厕所预示着我,她是女生。

五年级更加的幼稚了,竟然画起了三八线。我三分,她八分,十分不平等。她很霸道的把双臂张开趴在桌子上面,手放在我的胸前桌子上面。冲我呲牙笑。我也趴在桌子上面,把她的手臂给拉在桌子下面。然后她掐我。我当时也不知道是脑子发烧了还是荷尔蒙冲动了,我握住了她的手,没有动。然后扬起脑袋假装听课,脑袋却是一片的混乱。她的手很硬,太瘦了,却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我没有看她,出奇的是,她也没有挣扎,任我拉着她的小手。

约很长时间,她挣扎了一下,抽走了小手。马刚走下讲台来了。我用余光扫了她一眼,她脸红了。我用手臂挡住脸庞,怕她看见,看见我也红着的脸庞。那是我三年之间和她唯一一次较长时间的接触,几分钟的时间,却让我几年之后依然清晰的记着。

那个时候,恋爱是如毒蛇猛兽一般的存在,不可触碰的雷区,我不知道她当时是咋么想的。我想,如果我勇敢一点,我会说,“我喜欢你”。

事情过去很长时间,那件事谁都没有放在心上。我还和她一样的疯玩,即使是考试前三分钟,她也呲着小虎牙冲着我笑。她总坐在我的身边,等着我给她传答案,五年级的时候,我已经是班上的前三名了,其中五个人比我厉害的都转走了。

我进步了,我乐了,过了很久才发现,原来我也仅仅是进步了一个名次。

学校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午间操改为友谊舞了。在相对落后的山村里面,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惊异的消息。校长站在国旗台前面讲话,“友谊舞的重要性”。现在只隐约记得这样的俩句话了,“我们要学会和国际接轨,紧跟时代的潮流......”还有一句是,“友谊舞有益身心健康”。至今我也没有明白,“跳友谊舞如何和国际接轨了”?不过当时着实高兴了一把。

友谊舞是一种男女互跳的舞,其中有一些肢体接触,也就是拉手手。校长说,“不要害羞,这是正常的同学之间的友谊交流,一定要拉手。”于是下面哄的笑开了。

我觉得校长这句话说的很对,因为我和张乐乐是站在一排的。这意味着我又可以和她进行肢体上的接触了。可是那个时候正是脸皮最薄的时候,都害羞的不拉手,仅仅是拉着袖子,这让我有些郁闷。

我们开始是严格按照校长的要求,本着增进同学友谊的目的,小手拉的和胶水粘着似的。但逐渐的发现,其他同学都是害羞的拉着袖子,看见拉手的就是一阵嘻嘻哈哈不怀好意的笑。她的脸红了,我也不好在厚着脸皮拉她的手了。只好郁闷的拉着她的袖子。

我想说,“草”。

友谊舞跳了一段时间后,我们又改回了课间操,原因不详。

上了六年级,校长开始重视我们了,我们班也仅剩十七个学生了。这期间,我退步了,被挤出了前三名,而挤出我的人就是我的笨蛋同桌张乐乐。那个时候,说中考是要考英语的,校长不知道临时在那里找来一个大板牙英语老师。还是个女的,很潮也很丑。于是,张乐乐的成绩像是坐火箭似的蹭蹭的上升。英语经常考满分。

英语是我的痛,始终徘徊在二十分左右。尽管我的其他科目十分生猛的夺冠,但是还是回天乏术。一次考试,我的政史全班第一,英语全班倒二,名次自然不用说。尽管张乐乐政史普通,但是英语牛逼,成功的成为班上的前三。那是我第一次有一种偏科致命的感觉。

六年级最苦逼的就是补课,星期六和星期天都补,本来感觉是挺不爽的,把校长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去了学校才发现,那种整个学校都属于我们的感觉,其实是很爽的。

三月份的时候,距离中考不到一百天。校长说,“早晨朗读效果是最好,最有效的。”于是特意把我们早读给延长了二十分钟。于是我们的朗读课接近五十分钟。在我们学校下面是柏油马路,在往下是一片巨大的开阔地,上面有着数十个坟头似的小土包。听说以前是一个熬盐场,现在废弃了,我现在也没有搞明白到底是如何用这些小坟堆熬盐的。

每天早上我们蹿上这个小土包,跳下那个小土包。或者背对着学校的一头,只要校长看不见,我们就玩,捉迷藏,打土仗,总之很快乐,五十分钟后,我们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回到校园内,校长站在办公室门口十分满意的的点点头,“这些孩子都知道学习了,看一个个累的”。

我和张乐乐讨论过的最为激烈和深刻的话题就是“以后谁比谁过的好。”说白了就是看以后谁有钱。张乐乐说,“我英语学习好,可以当个英语老师,英语老师比其他的老师吃的香”。我说,“我除了英语都学的好,我可以当几门课的老师,肯定比你有钱。”张乐乐说,“我是女生,我可以嫁个有钱人,到时候肯定比你有钱”。我顿时焉了。说,“你赢了”。张乐乐得意的笑了,露出俩颗小虎牙。我看着她在想,“万一以后你嫁给我咋么办?我们是一起有钱还是一起穷”?

考试前一天,我们没有放假,没有开座谈会。在校长的指导下,还在学习,还在上课。第二天考试,之后,我在也没有见过她。

小时候,我会骄傲。说你笨蛋,傻瓜,不知道好好学习。如今,你高贵漂亮,我落魄不堪,再次见面,竟然连相见的勇气也没有。

我的同桌张乐乐,你这只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我却还是丑小鸭。

后来,隐约听到朋友说起她的消息,我也只是笑笑。朋友说,“你认识”?我笑着摇摇头。

青春用来怀念。陌生也是永恒。

那么,再见?不再见!

深夜,窗前,灯光。我奋笔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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