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已成为反映一个人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像古时乐羊子将在途中捡到的一块金饼据为己有,被妻子称“拾遗求利,以污其行”。然而,如今有些人拾金占为己有,不仅不被人视为“以污其行”,反而受到“热捧”。难道真的世风日下了?世上到处沾满了铜臭?也许对一些成年人来说,可能是“是”;然而,对一些小学生而言,回答却是“否”。《物权法》明确规定:拾得他人遗失物在归还时有权索取酬金。有偿失物招领“合法”了,但也有市民质疑是否与传统美德相悖。当《物权法》颁布,教师、学者、法律专家……所有的人都不得不重新审视从前的观念。有偿失物招领是法制的进步,还是见利忘义?酬金多少才算合适?正常保管与恶意侵占失物又该如何界定?“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一分钱”的童谣影响了整整一代人,然而,当时间跨入21世纪,一切似乎正在悄悄改变。人做了好事,有可能得不到好的理解和称道。如今只要仔细盘点一下就会发现,传统美德正从我们身边悄然消失,拾金不昧已快成“过去时”了,怎不令人感到悲叹呢?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的说了声,叔叔再见!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的说了声,叔叔再见!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的说了声,叔叔再见!
我用竹笛演奏。D调。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笛子独奏-琴台乐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