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反省一下自己的爱情观,真的不够正确。
上帝赋予了人类复杂的情感,所以很多人才会觉得自己很怪,神经病或者脑洞奇大,或者形容自己是个大奇葩,可能,这样想的时候,才可以和普天大众进行区分。
我也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怪人,但是谁知道,其实我怪的程度还不够,因为不够怪,所以不够奇特,更加不够吸引人。
在人生漫漫过去的日子里,我细想了一下,我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是最放松自我的,不用去猜别人的心思,不用去在意别人的看法,更不用去担心自己做了什么事情会影响到别人。
因为和人相处,有的人,身处人群中的不自在会让自己浑身不是劲儿,于是刻意做出某些行为来掩盖自己的不自在,没想到弄巧成拙,变得更加的不自在。
我原本以为只有我自己这样想,可是当我把上面的想法跟朋友分享的时候,他们会说,“每个人都是这样啊。我也是啊。”
然后,我的思绪就会崩塌:哇,原来我不是那样特殊的呀,原来我想的大家都是这样想的啊。看来,我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怪人吧。
我曾经想,如果我这辈子一个人过,可以不可以?我给自己的回答是,可以。因为我自认为是个怪人呀,怪人就应该是要一个人过一辈子的,这样才对得起自己的古怪啊。
但实际的答案是:不可以,我完全没办法。因为,我是个不合格的怪人啊,不合格的怪人,需要被爱,来弥补不合格的古怪。
所以在去见不同异性的时候,我会在心里祈祷,希望你一定一定也是跟我一样程度的怪人啊,拜托拜托啦。
可是,老天爷好像没听到我的祈祷,所以好多都不是。他们要么是没有我怪的程度高,跟不上我脑洞的速度;要么就是很怪很怪,怪的让我惊奇;或者就完全是个正常人,让我觉得恐慌。
这可怎么办,实际上我没办法一辈子一个人的呀。所以我就想,那我就试着朝对方的程度靠近一些,在靠近一些。等我们都一样怪了的时候,或者一样正常了的时候,应该就可以心心相印了吧。因为我想,如果我喜欢他的话,我应该是想靠近他,了解他,变成一个他喜欢的样子,那样的话,就可以在一起啦。
切~~
并没有!爱情哪有这么简单的。
原本会有很期待很期待的心情,但是我做出了这样的尝试之后,突然的情况下我的心就凉了,跟凉面和雪糕一样一样的。满腔的热情、荷尔蒙的热血就瞬间冷却凝固。开始昏头昏脑的样子,就变成冷静的模样。因为我的意识从一开始就错了。我谈过的几场恋爱,都在根据对方的期望生活着,从来没有真正过成自己的样子。
以前沉浸入热恋的时候,对方想要稳定的生活,我就会改变自己想要奋斗的理想,希望变成一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甚至是个家庭主妇;对方想要我陪着他,我就会打乱原本自己的计划;对方觉得我短发好看或是长发好看,我就会将一头乌黑的长发剪短或者养长好不容易找到的适合我的短发;对方不喜欢吃辣,那我就刻意不去吃辣(我忘了现在吃饭可以选择辣有不辣的两种选择呀);对方希望我一直化妆漂漂亮亮的,那我就会去学化妆…
我做了很多的事情,不是出于自己的想法,而是满足他人的期望。但是效果适得其反,会给别人造成很大的压力感。一份好的爱情,应该是让双方相互尊重、相互独立跟相互进步的,而不是不自愿的改变。
人们可能会说,爱情里也是需要相互妥协的。这样说是没错,但是那是出于自愿和尊重的前提下,求同存异的结果。
人的想法都是会变化的,尤其是我这样脑电波速度一会儿慢一会儿又快的人。比如说剪头发,今年的我就特别喜欢短发,明年的我,可能又是马尾甩甩,波浪大卷。
看似任性的选择后面,其实我也做了思考。只是我思考的时间有点短而已。
所以作为一个不是那么合格的怪人,我决定,就做自己,不是随意散漫,而是理智任性!然后去遇见一个人,他不用跟我一样怪,也不用完全理解我的怪,只要他是一个正义的人,爱我的人,一切都不用多说,我会因为遇见他,而成为一个更喜欢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