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咪蒙说,这世上,如果有什么事儿不是用一个包儿能解决的,那一定是两个包。
而我说,这世上,如果有什么事儿不是用一支酒能解决的,那一定是两支酒。
对,我男人就说我是个酒鬼。
哼,我明明是酒仙!
这一点,也分毫不差地遗传给了我的崽:3岁,眉头不皱地偷喝下一小勺烈酒;也是3岁,偷喝完我杯里的白葡萄,还告诉我有果香。我去!绝壁是亲生的!
02
而和我交过手的,大多唤我酒仙或者酒神,多少有那么点欣赏,外加崇拜啊。(其实,只是有酒胆而已,为了劝我的酒,他们也是够拼的。)
关于究竟是酒仙还是酒神,甚至还有过一番争议,大抵说的是酒仙仙气飘飘、而酒神气势如虹。而我,脸这么大,当然照单全收!还包括那个G家巨火的酒神包,天竺葵繁花图案,那就是我的包儿,妖娆又轻奢,还有点儿优雅的小性感。(呃,说好的广告呢?)
多年前,常常“三中全会”,葡萄酒、老外的烈酒、我们的白酒,一桌宴席上,应了无酒不成席的中式狂欢。
现在,最钟情的当然只能是葡萄酒,因为葡萄酒不仅好喝,还可以堂而皇之地装逼,说不定就顺便俘获了男神。
03
葡萄酒有那么多色彩,像爱情一样瑰丽。微妙的酒精,醉适合营造爱的氛围。
你用深情的眼和我干杯,我用痴情的眼来相酬;你留吻在杯,我便不再杯中寻酒......
和良人的对饮,最让人心驰神往,最美是微醺,目眩心跳中,醇美的汁液滋润心田。
04
还有什么能比酒更富诗意地抓住了时间的流动呢?
在美妙酒精的刺激下,好像时间可以倒流,可以回到那些早已不复记忆的岁月。
酒还在,像一个梦的结束;不管是数十年、还是上百年,像一条时间的河。岁月尘封,瓶中酒早已美艳绝伦。
特别是贵腐,托卡伊的贵腐,在葡萄酒世界的金字塔尖,百年后琥珀色的“液体黄金”,还在续写路易十四赞誉“酒之帝王 王者之酒”的传奇。
05
葡萄酒,金叵罗,吴姬十五细马驮。青黛画眉红锦靴,道字不正娇唱歌。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里奈君何。
李白的《对酒》,让人迷醉。没有酒的人生,会是多么地乏味。
网上说了,吴奇隆、刘诗诗,喝酒认识的!黄晓明、Angelababy,也是喝酒认识的……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有事没事,喝点小酒、摇两把骰子,缘分这东西,微醺来的更快些!你不喝酒?那活该你单身!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就算不晚也无雪,那喝上一杯又何妨:)
人生短短几个秋,不醉不罢休,醉笑陪君三万场,不用诉离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