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
每个孩子就在街坊领居里从小看着长大的,常态的生活是终老处是家乡。这就形成了一个紧密联系的熟人社会,一个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相对于为了达到一个目的而形成的社会,例如公司,社团等这种“机械的团结”,法理的社会,这更是一种“有机的团结”,礼俗的社会。
在乡土社会里,法律是不必要的。
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生活,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
在乡土社会里,“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 这就是乡土社会里从熟悉里得到的信任。
在乡土社会里,“贵姓大名”是不必要的。
在熟悉的乡土社会里,你得用脚步声,声气,甚至气味来辨人,这些都已经是姓名了。例如归有光在《项脊轩志》里提到,人从关着的窗户前经过,久之,能以足音辨人了。
又如,门外有人敲门,你问:“谁呀”,门外的人十之八九回答你一个大声的“我!” 这时候你也得通过声音来辨人。
在乡土社会里,文字是不必要的。
文字发生之初是“结绳记事”,需要结绳记事是为了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
在乡土社会里,面对面的往来十分频繁,语言既能传情,又能达意,而文字是间接的说话,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
人们世代定居与此,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也在熟悉的环境上长大,语言也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你走的路都是前人走过的,经验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可以在世代之间传授无缺。
时间和空间都没有阻隔,所以哪里用得着文字?
【当然,这并不是说文字不好,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费老先生所表达的是,要辨明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Inspired by《乡土本色》费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