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取了一个这么大的标题,感觉自己飘了.jpg)
有一句话叫“像作者一样读,像读者一样写。” 让我觉得十(不)分(明)精(觉)辟(厉)。然后我发现,达到这种境界并不容易。
身兼作者与读者两种身份,就好像在电影里分饰两角,面对虚无演戏。读文、写文都无从下手,眼前混沌一团。
最近看了@李砍柴和@邓叔介绍的拆文方法,我受了启发:从微观和宏观两个角度,分别拆解两次,或许会有身兼作者、读者的体验。
从微观入手的拆解,是以读者身份观察,线性、直观、重体验;而宏观视角则是用作者身份来拆解,立体、宏观、重逻辑。
记录下我的操作过程和体验,欢迎批评指正。
【1】
微观拆解的过程,和读者看文章的过程很像。只是读的时候,我们袖管暗藏一把解剖刀。
按照@邓叔的方法,把整篇文章按照章节切开,再把章节切成段落,段落切成句子。然后在阅读过程中,给每个句子的属性,按照案例、细节、提炼、议论等分类,给每个句子加上不同颜色的标签(我自己根据习惯又添加了细节、数据、反差、类比等其他标签)。
经过这番折腾,整篇文章就像被拆碎的乐高积木一样,从一幅画变成颗粒度更小的像素——句子。
于是,一篇好端端的文章就被糟蹋成了这样:
这样做带来几个好处:
1、给好文去魅:
我突然发现,再好的文章也是句子构成。当你有信心写好句子,就有信心写好文章。一篇2000字的文章在眼前变成60个句子,突然让我看到了可及性。
2、数据化:
邓叔方法基础上,我有一个强迫症爱好——把每个章节、意群的字数、句子数量都统计出来。这种看似魔障的玩法常有惊喜:比如我前天一目了然地发现,一个生动、充满细节又信息量庞大的篇章,只用400字就够了——关键在于素材的呈现次序与逻辑。
3、色彩直观:
某些段落,标签颜色异彩纷呈,这说明作者的笔墨和花招都很多。只看颜色我就知道,何加盐写2003年非典时的马云,在淘宝诞生那部分肯定使了坏......
这个过程很有趣,沿着一条线性的轨迹,跟着文章走下去。
我感受到自己作为读者情绪的变化:哪里感动了,哪里出乎意料,哪个部分我最想分享出去讲给别人听,哪个素材可以作为未来饭桌上的谈资,哪个案例让我想到了自己从前的某段经历......
这种微观层面的体验,因为一字一句的拆解变成了电影中的慢动作,细致,从容,溜不走。
牛肉干的味道,似乎总比牛肉更好。封禁的味道被牙齿、津液、力道齐心协力释放出来,调动了所有感官。
微观层面的文章拆解,或许同理。
【2】
微观拆解就像吸星大法,让我们把文章全部素材吞纳进去,了然于胸。But,好像我们走的有点远,和成为一个好作者不怎么搭边啊?
怀里摸一个锦囊,@李砍柴的方法,正好有用。
@李砍柴的拆文方法,从宏观入手,与微观拆解“无脑”分解句子不同,入门即强调思考和逻辑,引导我们体会文章作者如何思考:
为什么他会选择了这样一个选题?
他如何在浩瀚文章当中,吸引到读者注意?
读者为什么会持续读完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的传播链条是怎样被打通的?
最先呈现给读者的是什么?
如果我们没经过微观拆解,直接接到这些问题,就像丈二和尚撞上南墙,一句也答不上来。
现在,我们不怕了。
我们已经做了一回目不转睛的读者,做了一回吹毛求疵的食客。我们充分咀嚼过这篇文章中的酸甜苦辣,知道那些素材怎样调动过自己的味蕾。
在其他答题者冥思苦想的时候,我们能看到 “具体的火,具体的锅,具体的食材,怎样具体地发生着变化。” (这“四个具体” 来自 @和菜头,吃货实锤了......)
我们要做的只是,抹一把口水,顺着自己的回忆,归纳出那条来时的路。
我们拆解的文章越多,经验越丰富,和作者的想法就越近,直至以假乱真。
【3】
心法之外,刀法也要学起来。
微观层面与宏观拆解做的多了,我们发现某些句子总是按照某种模式成群出现,就像某些食材总是搭配在一起。
这些句子的搭配有规律吗?他们整体上构成了什么逻辑结构?这种结构能达成什么目的?
文章是线性呈现的文字符号,顺序太重要了。
如果你依次写枪、棺材、眼泪,读者感受到的是悲伤;如果你把顺序调换成棺材、眼泪、枪,读者感受到的是仇恨。
表面上看,这是上菜的工序,实际考验的是你内心的逻辑。
文章目的决定了我们如何安排逻辑关系和章节顺序;章节目的决定了我们如何安排素材顺序;素材的展示目的又决定了我们如何安排句子的顺序......
随着拆文数量增加,你的刀用得越来越熟练,时不时自己也能端出一盘好菜。
【4】
就这样,由微观支撑宏观,又由宏观串联微观。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经历了读者体验和作者体验两个完整的过程。
微观工作与宏观工作相辅相成。
如果微观拆解做得好,你是一个有观察力、有感受力的读者,那么宏观拆解工作量也相对容易;如果宏观拆解做多,当你以读者身份阅读时,慢慢就知道该在哪些细节上多花眼力。
曾国藩说,“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为孔墨。”
微观拆解与宏观拆解,竟是相互融合,又彼此解缚的过程。
感谢@李砍柴和@邓叔,让我不用写文就有可能身兼作者与读者。
握好庖丁的刀,自己与自己演一出对手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