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路的鸽子啊 我在双手合十的晚上 渴望一双翅膀 飞去南方 南方 尽管再也看不到 无名山的高…”
1」
准备从云南启程乘机回厦,在离开麦当劳的前十分钟你出现了。你说,我要赶回家换衣服然后去上班,但我还是先赶过来送你,再见了。我微笑点头。你抬起相机说,我给你拍一张吧,留作纪念。我挡住镜头,不了,有缘会再见。
我说,厦门见,你说,成都见。
2」
我举杯,说着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的鬼话,然后借着酒意拉着你们自拍,我知道只有这样你们才不会拒绝和我合照。我说明年再聚会的时候,我还要和你们这些人再拍一遍啊!我喝得面红耳赤,你们聊的面红耳赤,我们定格在那张合照中,一不小心就到了第三个年头。
3」
初中毕业赠言的时候,老师握着我的手说,“对你们严格是为了你们好,遇事写反思这个习惯一定要养成,在自我反思的过程你的负能量会慢慢减少。好好考大学,去吧!”亲爱的老师,这几年我养成了写文章的习惯,记得当初信誓旦旦的说会回去看你,时过境迁,九年了,不知再遇到是否还能记得当初天天跟您斗气的假小子?
4」
四月的夜晚,风凉飕飕的。
吹着我孤独的心,也是凉飕飕的。
你说,你要离开了。他说,他要请辞了。
晨哥,你知道嘛,我很少这么心甘情愿叫别人哥,就算客套的时候也少。我还记得你第一次请我喝旺仔牛奶,虽然我并不爱喝。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叫你“总”的时候,你就说,要低调,叫哥就好。我还记得在工作中我迷茫不知所措的时候请教你,你说困难总是一时的,说我还年轻,让我慢慢成长。我还记得你跟我说面对爱情还是要更勇敢点,要去奋斗和努力,尽管我还是开不了口。
许总,不好意思骗了你。你给的名片其实一直都没丢,放在办公桌上没有收着也没有弃于垃圾桶,我想就那样一直放着吧,直到哪天我也离开的时候再考虑要不要一起带走。
我来的时候,你双手递予我张名片并做了自我介绍,你走的时候也提前知会并没有不告而别。也许这并不是多值得一提的事,但于我确是记得那么认真。一直想和你说声谢谢,陌生的环境谢谢关照。
沈总,人生起起落落,一定不要委屈自己。以后说话不要那么直不要那么呆,好好找个志同道合的人谈心。你知道嘛,我问你干嘛不多留一段时间,又不一定会走。你说:“我不走你们怎么入职。”你说得蛮不在意,我听得却很难受。有些东西真的要去争取,要去努力,要去告诉别人我并不差,只是我有选择更快乐去生活的方式和权利。
我知道那句非主流的签名是这样说的:有些人注定只能陪你到这了。
5」
说真的,爱你不足半载,遗忘却耗费三年。
可能最青春的时候喜欢过的人真的是最用心最认真的,所以才会记得那么深那么真。
从未向谁认真的说过这段故事,每每遇到相识的老友提及或是想起,都强装镇定,能避则避。我想你就像心里的洋葱,明知道已经剥落了,但眼睛总要莫名的流会泪儿。
有些人是很好,不认识更好。
好在我并不后悔,也庆幸能在最傻逼的年纪遇到你,才不至于认为自己遇到了个渣男,也才不至于证明我爱过个傻逼。
真不知道你是否有想过我们会再遇见?我就想过。也许是在人潮涌动的街头,也许是在一路颠簸的公车上,也许是在某个热情洋溢的午后,也许是在浪潮澎湃的海边,也许是在你家门口的天桥上。我想过很多再次相遇的场景,也在你家门口的车站傻傻等过半小时,也不为能够遇见你,就单纯想看看这里到底珍藏了多少属于我们的青春。
可是你知道嘛?世界真的好小,小到再和你相遇竟又花去了四年时间。
七年。你一点都没变,还是痞痞的样子,还是痞痞的你。你和朋友聊的很尽兴,我俩擦肩而过,你却丝毫没有察觉我的出现。我就这样静静站在街边看着你走远,看着我的青春一去不回。
我知道,仅此足矣。足以让我们的故事画上句点,足以让我跟那段傻逼又快乐的岁月做个正式的告别。
后会无期,z先生,后会无期,我的青春。
6」
相遇是缘,离别亦是。
就像韩寒写的词:
/在每个繁星抛弃银河的夜里
我会告别 告别我自己
因为我不知道 我也不想知道
和相聚之间的距离/
相遇不言过往,离别不问归期。
就让后会无期,
愿我们都能够在各自的生活里翩翩起舞。
/四月,梅雨季,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