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7月4日,美国国庆前夕,一个11岁的美国男孩弄到了一些被禁止燃放的烟火炮,其中包括一种威力巨大的鞭炮,叫作鱼雷。
一天下午,他走近一座桥边,朝桥边的砖墙放了一个鱼雷大鞭炮。一声巨响让男孩神采飞扬,可就在这时,警察来了,把男孩带上了警车,载去了警察局。尽管警察认识这个男孩和他的父亲,但依然严肃地执行烟火禁令,判定这个男孩要交14.5美元的罚金。
男孩自然交不起,只好由父亲代交。让人感慨的是,当时这位父亲没说太多话,回到家后,他跟儿子说:"这件事是你惹出来的,你必须对这件事负责任。到了16岁后,你要通过打工来还我的钱。"
这个男孩就是后来的美国总统里根,他在回忆录中写道:"我做了许多零工活,才还清了我欠爸爸的那笔罚金。"显然,这件事让里根懂得了什么叫责任﹣-﹣那就是一个人要对自己的过失负责。
像里根父亲那样,让孩子自己承担过失的责任看起来似乎有点儿"残酷"和不近人情,其实这才是父亲深沉的爱。一般来说,当孩子有了过失的时候,恰好是家长教育孩子的最有利时机。不论孩子有什么过失,只要他有一定能力,就应该让他承担责任,而不是由父母大包大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