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更文时,心思烦乱,终不能专于一点,但是我知道,这个文我是必须要更的,脑中涌过千般浪潮,万般思绪,渐渐还是在老生长谈中继续。看官莫急(好像我有很多粉丝吗?),且听我细细道来。
论起我的写作那还是在朗朗ago的年代,我只能说从我有记忆的时候开始,我们那个年代貌似不记得幼儿园时代的事情,本来也是没上过幼儿园的孩纸。我是七零后,在农村长大。
之所以印象深,也是因为人生第一次写作文。那时候上小学三年级才开始学习要求写作文。记得那篇作文写的是去看电影的事情,那时候看电影不是想看就能看的,而是不定期的在某个生产队的打谷场上,有可能距离家很远很远,那时候没有这些电话和网络社交工具,传播完全靠得到消息的人奔走相告,所以能看上一场电影是一件特别兴奋的事情。
我写的那篇作文就是通常的三段论。第一段写有人说哪里要放电影了,慕名而疯去,第二段就写这部电影主要内容是啥,第三段写对我们的启示。好像就100多字的作文,其实真没什么出彩的小孩子的记叙文而已,但是,里面写的来告诉消息的人跑的“气喘吁吁”这个词一下子就出名了,记得老师在那几句话下用红笔划出的重重的波浪线像浪花拍打在我幼小的心灵上,这篇人生处女作被老师当做范文读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以后就屡屡作的文被当做范文在每周的作文课上占尽风头。
不论在农村上过的小学和初中,还是在县城的高中,所有教过我的语文老师都是拿和蔼的眼神看着我,眼睛里流露出爱护的光。和那些数理化老师用冷漠的鄙视的眼神看我简直是天壤之别。其实我自省我并没有在语文功课上多下功夫,而每次语文成绩都是稳居前茅。那时候百分制的卷子基础知识占60,作文占40分,自然语文成绩基本取决于作文的分数。也许老师的重视和偏爱让我特别爱上语文课,聚精会神,专心致志,于是基础知识都不在话下,一般在课堂上就能搞定,这样,作文就让我这么一个自卑的人似乎找到了一个自信的自己,一个闪亮的自己。
自从初中语文老师要求写日记或周记开始,我就开始写点作文之外的文字,那个时候周记也是会被老师批改的,每次老师的红红的评语和优秀以上的分数让我沉醉和骄傲。一直到现在,也在继续着自己的日记。开始是纸质版,各种本子都有,有专门日记本的,不是很精美,我对精美的本子不上瘾,主要是因为太精美反而不舍得用。还是用普通的本子惬意,随便怎么记,都思想通达,思路流畅,不受任何心理的障碍所影响。这么多日记本保管也是个问题,至今还有一个箱子的日记本被我高中毕业前夕放在姑姑家的地下室里的。
工作后的日记本还烧毁过一次。那是我成家后的第四年,随着单位调动到其他地方上班了,和老公两地分居一两年,估计他在家里单身的无聊,不知怎么翻到了我藏着的日记本,看到里面那些不免一时兴起记载的那些一地鸡毛的情绪,就拿这个说事,我浑身难辨,其实好多写的只是发泄而已,并没有真的要去实施,我们文人都是思想里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好吗。但是想想为了避免后患,留下来又没有什么文学价值,那些鸡毛蒜皮之事也不会对自己的人生产生重要启示,甚至想来还觉得挺悲哀的,原本一个怀着远大理想立志于当作家诗人不屑于柴米油盐的文艺女子最终被生活同化了,日记本里几乎全是自己原先最反感的庸俗妇女的家长里短,士可忍孰不可忍,于是将其烧掉。后来看到池莉写的小说和文章时,终于醒悟到自己就不是作家那块料!如果是,何以人家能将凡夫俗子的生活升华为经典和不朽,而我,直到现在还在为如何避免中年油腻而挣扎?!
日记最后的版本已经进化到电子版了。这下终于解决了不好保存的问题了,日记在电脑里的一隅静静的猫着,像百合花,不喧嚣不吵嚷不争不抢,香味不浓不淡,却兀自沁人心脾。每当我打开电脑,我知道有他存在,他也知道我的存在,我们是知音。我还学会了给word版本设置密码,这样不会有人看到了。后来又在网上日记本写过一阵子,好多种版本,不过相处日久也都会发现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就像恋人。由陌生到熟悉再到热恋,过一阵子,热情冷却,理性思考后会发现,也有缺点,而且有些会越来越放大,几乎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于是摒弃掉。
一段日子不写,又想写了,于是换一种方式再来。
然后,我还在新浪博客里写过一段很短的时间,那时突然发现,哇塞,博客可以上传照片,那阵我正沉迷于摄影。于是乎,新浪博客又成了我新的阵地。为啥用他的时间很短呢?发现我写文时很流畅,但是到最后配照片时那个痛苦,漫长,失败后还要一次一次再上传,每次看着那个传照片的圈圈划到最后又白白一片时,实在是难以为继,于是告别了新浪博客。
其后我还被own吸引,那时对美食制作正在兴头上,在own里可以发很多照片,写字界面也很漂亮。但是写过几篇文字后,因为超出流量要收费,本来只是爱好,又没有变现收入还要花出去钱?想想不划算就又离开了。
再后来听了阿何的《时间管理》课,试用了印象笔记,再后来遇到简书注册后断续写过几篇,然后就遇到老高和一众文字爱好者,集结到习文堂,看习文堂文友都在简书上码字,想必还是很适合我们这类随手写意人生的人的平台?
起码截止目前,我认为我在简书里的写作是比较惬意的。没有熟人,不必难堪。
其实我是一个懒人,认定一个地方就愿意一直待着的人。
我希望简书一直是我的家。而我不再漂泊。
孟妮于
2018年3月3日15: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