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剧场】
王某与刘某相恋半年后,决定结婚。但由于王某还未到法定年龄,因此无法办理结婚登记。
于是,两家人决定先举行结婚典礼,等到了法定年龄再办理结婚证也不迟。某日,王某与刘某在双方家长的主持下,举行了结婚典礼,亲朋好友都来祝贺。
事后,大家也都认为他们已经是合法的夫妻。
那么,只举行了婚礼未办理登记属于有效婚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我国传统的结婚形式是举行婚礼,但法律对结婚是否一定要举行婚礼未做规定。
而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实行登记制度,进行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也是唯一形式。
因此,结婚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不能以是否举行仪式作为婚姻成立与否的标志,更不能以仪式代替登记。也就是说只举行婚礼而未办理登记的是不属于有效婚姻的。
对于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举办结婚仪式而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要求补办结婚登记,以便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