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茫茫天涯路 1

第一章

情敌

图片发自简书App

1

我有一个妹妹,在本市某中学任英语教师,她的爱人在旅游局做事。我还有一个弟弟,叫贺鸿翔,他比我小9岁。如果他现在还活着,已是20岁的小伙子了。弟弟4岁那年,在太子河畔走丢了。多少年来,我们全家为寻找弟弟走遍了大半个中国,花去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我的弟弟就像汇入大海的一滴水,融进茫茫世界,再也找不到了。

我至亲至爱的兄弟,常常叫我陷入痛苦之中。尤其是父母,两位老人在悲伤和思念中度过了十几年。现在我们全家彻底失望了,弟弟再也回不来了。

当秋日的太阳光顾老城上空的时候,满眼的树叶都变成了老绿色,阴冷得有些厚重。在秋风中,虽然它仍还像蝴蝶一样地舞动,但很快就会一片片地飘落,化为泥土。天气一天比一天凉,我的心情也跟着阴霾变冷,是源于悲凉的季节,还是陷入了多事之秋的家庭?不难看出,此时我颓废的状态。

这是因为我和妻子在结婚五年后的这个秋天,感情破裂了,还没等我们有一个孩子,我俩就走到了婚姻的尽头。

下班后,我随便在街边小店吃了点饭,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我说不清这种闲逛的心情是什么滋味,也不明白闲逛能给我带来什么益处,是为了排解心中的郁闷,还是想发现点什么?我懒得回家看迟亦菲那张拉长的脸,在我眼里,她拉长的脸也是美丽俊俏的,然而不再可爱。

道路两旁的白杨树有一种高傲的神态,枝叶上扬,直向天空,我却像丢了魂一样,畏缩在它的脚下。一片杨落叶划了一条弧线飘至面前,在我眼前打了几个转便坠在地上,在地面上跑出两步之遥,被一汪水给贴服住了。

停下脚步,我不想往家的方向走了。家,会束缚我的思绪,在路上,我可以更多地思考。我原地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我想走得远一点,越远越好,换个环境,重新认识自己,审视家庭。我在哪些地方做得不好呢?毕竟她是女人,比我小6岁。近来,我把精力都放在画画上了,对她的关照少了。所以我要改变自己,有稳定的家才能发展自己的事业。

孟子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在思考中,我走了很远,渐渐地路上的行人少了,汽车也不多见了。前边是河畔度假村,是有钱人去的地方。在偌大转盘广场的周围,楼房大厦鳞次栉比,老城最大最好的度假村宾馆,矗立其中。我横跨马路,踏上广场台阶,看到由霓虹灯照亮的宾馆酒店大楼,像一块甜腻腻的冰淇淋。

此时,真有一种身处大都市的感觉。我漫无目的环广场绕圈儿,用茫然的目光一会儿望着天,一会儿看看地,瞅了一会儿在广场上踢毽子和跳绳的人。我摆过头,去追逐行驶的车辆。一辆黑色奥迪从身旁驶过,停在宾馆大门前。我想见识一下有钱人是怎么进出宾馆的,就横穿马路,来到宾馆近前。

门童学着交通警察的样子,把双手摆弄得像木偶。奥迪轿车倒进停车泊位。左右两个门童拉开车门,轿车张开两只翅膀。首先,从右边副座下来一个年轻小姐。我的眼睛有些模糊,心想,不可能吧?那女的怎么有点像我的妻子迟亦菲呢?我使劲眨了眨眼睛。在这个时候,我的风沙眼睛竟被一阵秋风吹出了两滴泪。我急忙用手背擦,同时向前跑了几步。

看清楚了,这个女的正是迟亦菲!迟亦菲下车后,独自一人走向宾馆。我想看个究竟,没有急于跟上。

这时,一个男的从轿车的另一侧下来。我看得十分清楚,他是国土局局长,原团市委副书记孙天庆。我的脑袋嗡的一声,血流加速,腿脚发麻,像患了软骨病。我挪着沉重的两条腿,赶紧躲在一棵大树旁。

我终于看见了有钱人是怎么进出宾馆的了!孙天庆用遥控器将车门锁死,他不紧不慢地走进宾馆,钻进电梯。电梯上升到五楼。是天意让我撞见了,不然我还蒙在鼓里呢?瞬间,我这个愚蠢的脑袋瓜儿涌出一万多个想法;迟亦菲背着我干了多少好事啊!过去她对我的哭、对我的笑、对我的关心,全都是他妈假的!惟有今天才是真实的,惟有欺骗才是真的。

“迟亦菲你做的好事!”

我有些冲动,心想,是过去干他个天翻地覆,还是像傻×一样沉默?是离婚,还是亡羊补牢?是死亡,还是活着?这是个天大的问题!我的腿几乎不听使唤了,牙齿在打颤。不知道我是怎样走进宾馆的,又是怎样爬上楼梯。我忘记了乘坐电梯。气愤、缺氧,到了五楼我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我把头依在墙壁上。

一个服务员走过来:“先生你怎么了,需要帮助吗?”

我转过头,用极度委屈的眼神凝视服务员,样子很无辜,眼泪都要流出来了。我勉强振作起来,问:“刚才一先一后上来两个人,他们去哪个房间了?”我的嘴角上浮有一层白沫,喉咙发干,我不知道,我说出的话是一种怎样的声调。

“哪两个人?”

“一男一女。”

“哦,521房间。”她用手朝走廊深处一指。

好一个521!都到了这种地步!我心里想着,嘴里问道:“能带我去吗?”

“跟我来。”

像喝醉了酒,我晃晃悠悠,踩着紫红色地毯跟随服务员走向521。服务员按响门铃,敲开房门。开门人是男的,他比我高一点,浓眉小眼,头发很硬、很黑,鼻子突出,嘴唇是紫色的。此人就是国土局局长孙天庆。

他首先问:“找谁?”

服务员说:“这位先生找您。”

我说:“我是迟亦菲老公,我找她!”

话未说完,迟亦菲就大大方方走到门前:“贺鸿鹏,进来说话。”

她直呼我的大名!

迟亦菲像施了魔法,我恍恍惚惚不由自主地走进房间。孙天庆把门给关上了,服务员被隔在了门外。这是一间标准客房,我首先注意到的是双人床。

“你……你们在干什么?”

“工作。”迟亦菲神态自若。

“工什么作?你干得好事!”

男的有些慌张,迟亦菲却显得比较沉稳。她说:“你怎么想都行,事情就是这样。”

还用说什么,事情本来就是这样。我死死地瞅着迟亦菲,就像瞅着一个陌生的人。

接下来,迟亦菲用比较温和的口气说:“你想怎么办,我听你的。”

我浑身发抖,抬起手,指着迟亦菲:“好,你听我的!”

不知道从那里来的一股力量,我跳起来一个直拳打出去,正中局长的鼻梁,手感很好。使过了拳头,我用左手在右拳上旋转着擦了一下,转身走出房门。

我的直拳打得非常漂亮,但是,却打散了我的家。

2

离婚!在过去的几天里,我坚定了离婚的念头。因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认为,倘若阻止他们,就给他们创造了距离。距离产生美。如此道理,尽人皆知。他们在感情的火头上被迫分手,就等于依依惜别。这样,他俩就将更加思念,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断情人间的思念。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迟亦菲火暴的性格,做事总是三分钟热血的特性,便决定了有距离反而会加深他们之间的感情。反之,若叫他们轻而易举地结合,就免除了来之不易的那种备感珍惜。我当促使他们轻易地得到对方而不去珍惜,那么,他们的结合必定短命。

另外,男人的自尊,不容玷污。离婚,是对背叛者应有的惩罚!我从太近无君子,距离产生美的推断中得出离婚的结论,把错误引申为真理,并从道德规范的准则中,作出休妻的判断。天下何处无芳草,大丈夫何愁无妻。想到此,就像打开一扇天窗,我的心亮堂了许多。

事实上,在迟亦菲看来,与其躲躲闪闪不如直面现实,把事情公开。公开了,矛盾就解决了。因为,她与局长大人正处在热恋中,难以割舍,无法断绝。纸里哪能包住烈烈火焰,她和我早晚有撕破脸皮的这一天。因此,离婚是早晚的事。归根结底是权势和金钱俘虏了迟亦菲,夺走了我的老婆。

刹那间,我下定决心:“今生今世即便我得不到权势,也一定要有钱。”

那天回到家,迟亦菲对他们的关系供认不讳。她说:木已成舟,已经无法挽回。面对她的坦然,我无话可说。心去终须去,再三留不住。她问我,有什么要求,她都可以答应,只是不要让双方父母知道。就这样,我俩私下里达成离婚协议。

一场寒流过后,秋天就有了冬天的模样。刀子一样的北风横扫下一片片黄树叶,窗前的老树露出一副铁骨铮铮的枝条,满眼的黄树叶赛跑似地在地面上狂奔。深秋时节,我拿到了一本绿色的离婚证书。满目苍凉笼罩在一片狼藉的我的家。迟亦菲带着属于她个人的东西走了,房间里只留下了我,还有一片悲伤。一切都变了样,仿佛天塌了。她走了,带走了一切。这时,我才知道她不属于我,早已经不属于我了,而是别人。我的家就这样没有了,我做错什么了?

秋风乍起,树叶飘零。阴霾的天气,照应我的思绪。想哭,泪水在心里翻滚、沸腾,除了泪,我还有什么呢?理想、追求、爱情、快乐都变成了惆怅、痛苦、失败、幻灭和孤独。我的信心、勇敢和坚强也都化为软弱无力的泪,在伤痛中流淌、流淌。

在这长夜难眠的黑暗中,我终于晓得,我是一个愚蠢的笨蛋,是一个大傻瓜。

黑暗中,秋风无情。

风何故吹翻了屋顶,吹冷了我的心?

秋何故带走了绿,也带走了我的梦。

一叶飘零,今宵梦醒何处?

空房、晓风、残月。

往年旧事,美景虚设。

情感成线,装订起从前的记忆。

今日伤痛,挥之不去。

一个仇字在心里,一个恨字腰躬卑。

真隐去,爱藏起。

娶个妻子同悲,原是前生欠下的债。

离开她,谁无悔。

一叶飘零,辗转风尘。

一觉醒来,忽然觉得,我离婚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啊!即荒唐又愚蠢。我的如意算盘无疑给对方创造了机会,我把我的老婆白白送给了那个在仕途上得意而妄为的局长孙天庆。我的幼稚成就了他们。

很多事情,当它还处在假设的时候,并不能触及灵魂。一旦付诸实施,造并成后果,那么,在灵魂深处必然造成一场灾难。纸上谈兵,长平战败。我后悔得不得了,心里没缝了。迟亦菲的影子整夜整夜地折磨我,想着一对狗男女在一起鬼混,在得意,在论前夫之蠢。啊呀!我吃不好,睡不着,仇恨加悔恨,我几乎崩溃了。

为了还能好好地活下去,我必须把迟亦菲忘掉。我把家里她的所有痕迹做了一次彻底清除,扔掉了她遗落的几件衣物、锅碗瓢盆还有几件装饰物。我惟一舍不得扔的,就是那只紫红色发卡。发卡是我和她第一次相见时的物件,不管遭遇怎样的不测,我都要把那段美好的情意留在记忆中。

一切都处理妥善。

欲平心头恨,拔剑斩仇人!我硬起心肠,准备去找夺我妻子的人算账。

请看下集—— 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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