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三盗
不曾想,在一个叫乌江的地方,与一群少年会成为同学。
25年前,正在湖南老家上小学的我,被父母转学到江西,与其说是转学不如说是背井离乡。那是地处湘西的高寒贫困山区,至今仍带着国家级贫困的帽子,在那个山坳坳里,祖祖辈辈例行公事地活着。用父母的话讲,虽说是从一个山坳坳搬到另一个山坳坳,但这里至少还有田地,可以天天吃上白米饭,还能继续多读两年书。也曾想过,如果没有那次“出走”,至今的我可能会像自己的父辈一样,在那片土地上终其一生。
就这样,我故乡里填满了两个地方。也注定,与另一方水土的少年产生交集。
初来乍到,一切都很新鲜,最大的改变就是再也不用饿肚子,不再留守家乡,不再继续漫漫无尽头的孤独。诚然,新鲜来得快,去得也急,一种新的孤独登台上场,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融入这个“外乡”,包括这里的风俗、言语。虽说搬来江西比老家“富裕”,那也不过是一个只有三户人家的小村子,一个路就到了尽头的山村。理所当然,不可能结识新朋友新伙伴,孤独更甚。
新的困惑接踵而至,与周围同学总有一种格格不入之感,无论衣着还是谈吐,我恍如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也试着努力去融入,总是无济于事。谈论动画片,家里没有电视,我研究生毕业后家里才有的第一部电视;邀请同学去家里,永远也不敢,因为我的家是茅草房,在那片村庄里显得如此地“另类”,尤其到下雨天屋里屋外泥泞不堪;讨厌新年后的开学,所有同学都会穿着过年的新衣新鞋上学,而我的衣服始终是外村大孩子的旧衣服,鞋还是往年的那双旧鞋。本来少言寡语,自尊心又强,自然陷入了一种深深的“痛苦”旋涡,开始不断地封闭自己,拒绝别人任何心怀好意的窥探。
唯有学习,是我在这个“外乡”对抗周遭的武器。不断埋入学习,我才能短暂地忘却那个年纪的烦恼;学习似乎成了自己的“救命稻草”,可能学习会让自己在集体中找到一席之地。说来也幸运,学习多少带来了些自信和归属感,至少在课堂上可以赢得老师的目光,在校园里得到同学的认可。
小学五年级开始寄宿,离家约莫二十里地,来返学校大部分时间都是走路,直至初三毕业,期间别人也送过几辆自行车,但总是寿命不长。五年级开启了我人生的新篇章,一群少年开始成为朋友,至今感怀于心。
记得那是一个周五的早晨,我遇到人生里最大的尴尬,起床时发现自己竟然尿了床,那可是一个大通铺宿舍,我迟迟不肯起床,无法去面对接下来的事情,怎么面对同学的嘲笑?湿漉漉的裤子怎么去教室?那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至暗时刻。本想着装睡等同学们早自习后再想办法收拾残局,我的异常还是被两位同学发现了。这下糟了,我一定会成为全校老师同学茶余饭后的笑谈,自此背上新的外号。而这两位同学,两个十一岁少年拍拍我的肩膀:这不是事,你别担心。并叮嘱宿舍里所有人,在场的每个人都必须保守秘密,权当从未发生过,以后也不准说出去,谁泄露出去就是孙子。而今天我之所说出来,他们是我的好同学,我一辈子的好同学,他们的名字是曾卫军和钟振华,而钟振华正是我初中同班同学钟兴华的哥哥。
自那刻起,我真切地感受到了这个“外乡”的温暖。我开始重新审视我的同学,重塑对他们的认知,虽说内向依然,但开始默默地关注班里的每位同学,他们所有的一切,而这个习惯我一直持续到今天。
初中是我学生生涯里最为完整的一段时光,依然少言寡语,依然“好学生”模样,但很多人永远也不知道有一个少年对一群少年默默关注了三年,每当翻起照片,我总能想起他们在学生时代的种种情形。
初中时,我更坚信唯学习可改变命运,我把所有的一切押在了这个上面,这一路走下来竟然走了十余年,从初中到高中,再从大学到研究生,一路狂奔,从未回望那个出发的少年,从僻壤之隅走向城市,从一个穷小子带着名校光环迈入社会,不断地重塑认知并与上层精英成为“朋友”。
我似乎已经实现了梦想,似乎重拾了丢失多年的自信。
霓虹灯下,繁华落尽时,踩在北京这座城市的落叶上,我始终踩不到土地。
纪伯伦的一句话突然点醒了我:“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为什么出发”。
我是农民之子,我是乡土里的幸运儿,那里才是我出发的地方,那里的人、那里的事不应尘封在记忆的角落里,而要时时拿出来擦拭。
二十年后的今天,当我再次迈入乌江中学这所学校时,我突然间踏实了下来。
“嗯,那个少年回来了”。
写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出差路上,终稿完成于南昌昌北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