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听说一件令人发指的事情。
邻村西庵头,一个老光棍大年三十晚上趁夜潜入把一家三口(妈妈,两个女儿大的八岁小的六岁)给杀了。
起因是这个老光棍把人家大女儿(现年十六岁)给弄怀孕了,女孩子家里要把孩子打掉,此人因此怀恨在心。
时隔三天就把凶手抓到,这个效率还是可以的。
我一直觉得这种新闻都是电视上网络上的事情,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听说到就发生在附近的这样的事。
逝者已矣,即使判处凶手死刑。也无法挽回受害者家庭受到的伤害。
虽然这话有些不合时宜,但是我仍然觉得孩子不懂的保护自己才是酿成悲剧真正的起因。但是即使孩子懂得自我保护,这件事情的结果也不一定会变得更好。
哎,人生不易。
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