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年我七岁。
父亲母亲是卖炸油条麻花的。天还不亮,父亲就把家伙事儿推到“永富粮店”门前,支炉子,暖火。
我还没上学,每天和母亲一起去到集市上。母亲骑着老式自行车,叫我牢牢地把住车座子,我把两只腿分开,夹着后车座,两条不安分的小腿前后晃荡着。
到了地方后,母亲不忍我受冻,就让我去永富粮店里呆着。
母亲掀起厚重的军绿色帘子,推开双开的长条小木门,伴着咯吱咯吱的门轴声,母亲领着我进了屋。
屋里很暖,左边一半的面积堆满了大米,白面,豆油,还有一袋袋挽好口袋边的小豆,绿豆,和许多不知道名字的豆子。
屋子的正中央是搭的炉子,橙黄色的火焰滋滋地烧得正旺,给冰冷的屋子带来暖意。
屋子右方靠窗位置是一方书桌,桌子上摆放着相框,报纸,手写纸,钢笔。再往里一点,是木质的楼梯口,蜿蜒上去,是二楼。楼梯背同样堆放着大米白面的袋子。
我就是这个时候见到他的。
他侧着身子坐在整齐的书桌前,背微微有些驼,穿着浅灰色套头毛衣,耳朵上驾着一只金属眼镜脚。
看到我们进来了,他转过身来。
我这才看清了他的样子。
脸略长,浓重眉毛,两只炯而有神的眼睛被装在方方正正的金属框架里,鼻子高挺,耳朵细长,耳垂丰厚。
慈爱而有学问,这是我的第一感觉。
“王大爷,我们两口子在您门外炸麻花,天儿太冷,不想冻着孩子,送您这屋里,您帮着照看一下,麻烦您了。”母亲一副谦卑的笑脸。
“好,好,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我喜欢小孩子,正好陪我在这屋子里唠唠嗑。”他笑着看我,很慈祥。
母亲回头告诫我:“在这老实呆着,听王大爷的话,别闹腾,知道吗!”
我乖巧地点了点头。
说完母亲帮我把长长的袖口挽起来,这样看起来利索多了。
母亲走了,去门口炸麻花油条去了。
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他把我拉到书桌前,问我平时喜欢玩什么,想不想要上学,家中还有什么兄弟姐妹没有。我一一回答。
2
粮店生意不错,但不是一窝蜂地忙,而是有条不紊地忙。人们多是差着时间来的。这会儿来个人看米,那会儿来帮人买面。
赶集赶集,镇上规定,隔一天是一个集。集是或全是每个月的单数日子,或全是双数日子。赶集时街头小贩也全都出来了,村里的小伙子,俏姑娘,操持家务的妇女会搭着去镇上的拖拉机去赶集,热闹非凡。
九点到十点是赶集的高峰期。人们先是目标明确地去购买必需的食物和日用品,米面油,鞋垫毛巾日用纸。要是买完了这些,得了空还一定要去大厅逛一逛。逛逛彩绳发卡大头鞋,逛逛牙刷腰带雪花膏,还有那样式精美,质地柔软的棉袜。
集上上午九点多钟,人开始一点一点上来。他通常一直站着,根据顾客的需求来介绍不同种类价格的大米白面,选好了,交钱提货。
我经常坐在不太高的米堆上,看他卖货。
有时候在屋子里呆的闷了,我就跑出去到父亲母亲的摊子上,看影影绰绰的白烟从锈迹斑斑的烟筒里出来,两根细长的面下到油锅里,迅速膨胀,马上变成了两根金黄色的大油条,令人垂涎。
虽是寒冬腊月,但一直被油锅烤着,母亲细窄的额头上沁出了小小的汗珠。忙的时候,我也会帮忙,帮着撑袋子。
我的小脸被冻得红彤彤的。
这小小的事情给我许多快乐。
我出来一段时间,母亲就总会催着我进屋。
3
忙过了两三个小时,到了中午,集上的人潮就渐渐散去了。
粮店里来的人越来越少,他就不在地上站着了,而是像那天一样,坐在书桌前,看看报纸。
我看着书桌上的相框,用胖乎乎的手指头指着,问他,这是谁啊?
照片上有五个人。他向我一个一个介绍。
这是我大儿子,他上学的时候读书成绩很好。现在他在北京工作呐,娶了个北京媳妇,在那安了家,这个小娃娃,就是我的外孙。从他出生到现在,我才看过两回,一次是小娃娃满月的时候,再就是这回,我过六十的生日,他们回家来看我。
他用已经长着老年斑的干瘦手掌抚摸着照片里他们的笑脸。
这个是我二女儿。她学习不如她大哥,但性格稳重,从小到大,从不让我操心。毕了业,现在正在山东枣庄的一所中学当老师,女孩子家家的,当个老师挺好,稳定。她现在刚成家,工作也忙,回不来。趁着年轻多干点,有真本事才行。
他看起来对女儿的职业生活很满意,眼神充满赞许。
这是我的小儿子。小儿子脑袋瓜活泛,没上大学就出去做买卖了,刚开始也赔过,现在好一点了,不赚多也能够自己的花销了。去年过年的时候,他还给我带回来一大堆补品,让我吃。
我吃这大米,白面就挺好。
照片的最中间是他。照片上儿子和女儿挎着他的胳膊,他看起来特别幸福。
而此时,介绍完以后,他脸上没了平日的笑意,而是流露出落寞的神情。
这种落寞,和外面街市上响亮喧闹的叫卖声格格不入。
他们大了,不在我身边了。他们过得好,我就知足了,不能再奢求他们经常回来看我。孩子们走的远,还有自己的工作,家庭,有他们的生活。
他好像在说给我听,好像是在说给自己听。
我对那个木质的楼梯很感兴趣,总是要走上五六个台阶,然后把脸贴在扶手上,看他卖货或是看报。我从没上去过,也不多走,每次到了那个地方,就停下来。玩一会儿,就下来。
我不敢贸然地去探索别人家,也不敢在没有主人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前行。我总觉得那是一个神秘的领域,不可侵犯。
时间久了,我每天都会到那里玩一阵,他看出我很喜欢那里,问我,“要是想上去看看,就上去吧,是几个孩子的房间。”
我最终还是没上去过。
我看到他微驼的背,看见他每天用手巾擦拭相框,看到他总是用手指抚摸每个孩子的笑脸,看见他看着照片欣慰又想念的矛盾。
4
他很喜欢我,不嫌我吵闹。大概是年岁大了的人总喜欢小孩子。
他的生活里太过安静和从容,需要小孩子叽叽喳喳的吵闹和对这个世界未知的好奇。
后来,我和他更加熟悉了。知道我喜欢听故事,店里没有客人的时候,他就会给我讲故事。小动物的故事讲,他孩子小时候的故事也讲。
他说,“孩子小的时候,我还年轻着呐,不像现在这么稀罕孩子,也从没给孩子讲过故事。”
我眨着黑溜溜的眼珠,看着他。
我不懂他的情绪,也不太懂他的话。我只享受着,每次集上,就去他的粮店找他,看他卖米面,听他讲故事。
再后来,我就上学了。只有周末才跟着父亲母亲赶集去。
每次见到我,就像第一次见面,笑着看我。说我长高了。
我也和他说,和我一起的小伙伴都有谁有谁,我上了哪些课,老师又讲了什么。
他于我的感觉,就像一个老朋友。
大部分事情,他已经经历过。为人处世,已然形成一种明朗的生活态度。
而我,一切才刚刚开始。没有什么事情,不是一张辣片解决不了的。
在我眼中,他是一个慈爱饱含诗书的长者。在他眼中,我是一个单纯不谙世事的孩子。
我又大了一点,父亲母亲已经不在那里摆摊,我也越来越少去找他唠嗑了。
5
再一次去的时候,粮店已经换了门牌。改成“满亿粮店”了。
我推开长条小木门,还是咯吱咯吱的声音。我走进去,不是他了。
粮店的人告诉我,他把这家门面卖了。他年纪越来越大了,没有那么多精力经营粮店了。现在去儿子家了。
我想起我站在楼梯扶手旁,看着他在看那张照片。当时的我还不懂,一家人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也许他在给小外孙讲故事,就像当年给我讲一样。
也许他在书桌前看着报纸,侧着身子,架着眼镜脚。
也许他不会记得我,一个听过他故事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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