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被他的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港元投资佣金,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周星驰不需要支付另一方的费用。
于文凤败诉后,他不得不支付自己的律师费和周星驰的诉讼费,香港媒体估计,这是天文数字。
双方律师团十天的上庭队伍,包括三名资深大律师和两名律师,费用至少1800万港元,再加上律师团队事前准备功夫,总费用可能是天文数字。
于文凤先前在法庭上起诉周星驰,指他曾在2002年口头承诺给付她上述佣金,案件11月开审,法官裁定,于文凤所谓的商业协议不存在,周星驰向她提及的"投资利润份额"顶多只是馈赠,对其讨论的内容并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官还裁定,于文凤不是"天必高"房产的中介,也没有促成周星驰在比华利山房产的投资交易。
周星驰和于文凤于1997年结为夫妻,于文凤管理周星驰的个人财产和投资产品,他们的关系于2011年结束。
于文凤曾通过聘请一名律师向高等法院起诉周星驰,称两人在2002年达成书面和口头协议,规定余文峰可以从周星驰投资的所有产品中赚取10%的利润。这些投资产品包括基金投资和房屋销售等。房地产交易主要包括位于香港岛太平山地区的高端住宅。
周先生的指定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周先生承认,他口头上允许将10%的投资利润交给于文凤,但这只是热恋中的情话,并不是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
辩方还指出,周星驰的投资一直很好,投资经验也比于文凤丰富。2004年,周星驰与菱电集团合作,以3.2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天比高"山顶,并将其改建成4栋独立洋房,随后出售当中3间,据报道,他获利14.5亿元人民币。
周星驰的律师在法庭外对媒体说:他希望判决结束后,这起事件就会结束。
苹果"昨天就败诉一事联系了于文凤,她通过WhatsApp回复道:谢谢你的关心!当被问到她是否会对判决感到失望时。她说:"对疫情的蔓延感到失望。"又问她是否会考虑上诉,但她却叮嘱要小心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