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回到家的时候,发现柜子里留有前任痕迹的纪念品被老妈扔掉了。
我做事情从来都不是一个拎得起放得下的人,于是就算分手了、不再联系了,还是留有一些物品舍不得扔掉。还自欺欺人地美名其曰:“别人送来的礼物等于送来了钱,如果是钱那为什么要扔掉?”
在那个礼物盒子里面,还有一个破破烂烂的U盘,里面有当时他跟我表白的视频,有我们深夜躲在各自被窝里面的QQ聊天记录,还有几张我与他正是青葱时代的合照,尚未挑明心意的日子里面,面对镜头的笑容有点无所适从,有点小害羞,但是很幸福。
我翻箱倒柜找了所有有可能放这个U盘的地方,甚至翻到了爸妈的卧室。想当年她对我早恋苗头的事情异常敏感,在得知之后我被分手了之后更是比我愤怒。我在排除了所有藏匿U盘的可疑地点之后,终于还是两手空空地无力地躺在床上。
所以这是天意了吗?时隔两年多之后,我终于是要彻底忘记了吗?
然而戏剧性的是,今天晚上在我无意翻查电脑的文件的时候,我竟然发现当初的那些文件,竟然被我用一个隐蔽的名字藏匿于电脑的一个小角落。一瞬间仿佛一切失而复得,但是却说不上十分惊喜。
我以为我会兴奋,会内心悸动一如当初。
但是我没有。
我点开我们以往的聊天记录,没看几页忍不住翻起了白眼。我点开了之前他在众人面前跟我表白的视频,我看着画面中的我和他,听着他的声音,我竟然露出了妈妈般慈祥的微笑。
而我半年前还在为当初的经历的每分每秒悸动,看张照片都能脸红个半天。
我想时间终于把我从那个走不出来的循环圈里面一把扯了出来,然后偶尔倒回到过去的时光,还能笑笑对自己说,“看吧!你这一脸傻样。”
我一直在想我忘记了前任会是什么样子的。我不是一个很容易放下伤悲的人,特别是像我们这种从小生活在肥皂剧偶像剧言情小说中的接地气的九零后,特别向往女主角的命。患上了玛丽苏综合症,然后每个睡不着的夜晚,我都在脑海中与面目模糊但是却认定为“帅的惊人”的男主角上演虐恋偶像剧。
我会去前任的婚礼上砸场子吧?这样比较酷。不行,我太怂了,丢不起这个脸。
他现在喜欢的女生有我可爱漂亮吗?比我学识渊博有能力吗?
以前出个门就能碰到的小城市,现在我故意在街上晃荡都没法遇见你。当上天收起你们之间的缘分的时候,连路人的角色都懒得分配给你们。
我忘记了分手之后我曾经给你写过一封长长的信,信中回想当年,妄想用过去的一点一滴感动你,然后矫情地说一句以后不会再打扰,内心却希望你不要这么轻易放下我,或者我们还有一点希望。
而如今的我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却忍不住对自己吐槽,当初自己写的这些酸掉牙的都是些什么?!
看吧,那些自己拼命挽留的过往,已经变成了生命中最想被忘掉的黑历史。我也终于对过去非主流体质的自己挥一挥手,也不再对那些活的像小说电视剧的过往纠缠不放了。
挽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一个小太阳活成了伤春悲秋的林黛玉,实在不是我惯有的风格。
忘掉一个人,不是在某个瞬间我对你的绝对死心,是在我一个人大步向前走迎接新生活的时候,旧生活的影子,就跟随着那些再普通不过的吃饭睡觉上网的回忆,一起淡出了我的“不可以被遗忘”区域。
我的脑容量这么小,哪里还有地方容得下的一个已经不爱我的你。
我还是珍藏我经历过的每一分每一秒,因为正是这样成就了如今的我,但是时间已经放过我了,我不爱你了。
从这一天开始,真的能够做到,一别两宽,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