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遇到他的时候,不大不小的年纪,懵懵懂懂,初入职场。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的不苟言笑让她害怕靠近,她总是小心翼翼的做事,害怕犯错就会被骂。后来时间长了,她发现其实他这人挺好相处的,只是不怎么喜欢说话,她开始大胆起来,开始和他说话,和他聊天,渐渐的,他们成为了好朋友。
他工作很忙,女朋友在外地,没有时间照顾他。她也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打拼,他没时间吃饭的时候,她做饭时就会多做一份,顺便带给他。久而久之,他就懒得回家吃饭了。一个人孤独了太久,有个人照顾,难免觉得温暖。他和他女朋友并没有感情,只是年纪到了,家里介绍的,就这样相处着,其实他知道女方对他也没有感情,她也是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才和他在一起。
他一直觉得,他生活里最重要的不是爱情。大学的时候也曾谈过一场恋爱,本来以为毕业可以结婚,可是女方在去过他家之后就离开了他,她说,“你很好,但是对不起,我没有那么多青春陪你去奋斗。”他不怪任何人,他的家庭条件确实不好,他要努力很多年,才给得起那个女孩想要的生活,女生青春宝贵,没有几个人等得起,他都知道。这些年,他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平时生活就是家里和公司两点一线,没有多余的娱乐活动,一开始还有同事约他出去玩,在他拒绝了几次之后,大家都不再叫他了,知道他不会去。
有人说他太拼命,连谈恋爱的时间都没有。有几个好心的同事好几次都想给他介绍对象,都被他拒绝了,不是不想谈恋爱,只是始终觉得,还没有遇到那个人。
去年过年回家的时候,家里给他介绍了现在的女朋友,他一开始是反对的,可是母亲担心他,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没有女朋友,所以一再逼迫他去相亲,看着两鬓斑白的母亲,他于心不忍,于是去见了母亲托人介绍的对象。她叫于彤。
两人刚见面,于彤就说,“我是被逼着来相亲的,我父母不喜欢我现在的男朋友,非逼我来相亲。”他笑了,“这么巧,我也是。”两个人在坦诚了自己的难处后,就达成了协议,以男女朋友的关系相处,如果以后哪一方遇到真爱了,随时可以结束这段感情。果然,自从他有了女朋友,父母开心了很多,不再每次打电话都唠叨他的终身大事。
他以为,已经快三十岁了,错过了爱情最好的年纪,这辈子,可能再也遇不到爱情了吧。可是他不想将就,婚姻不是儿戏,要一起过一辈子的人,还是要慎重。
没想到,上天送来一个她。第一次进他办公室的时候,小丫头怯生生的,似乎他是什么吃人的怪物。他尽量和颜悦色,可是这些年习惯了不苟言笑,一时改不过来,她还是有些怕他。每次和他说话,她总是小心翼翼,这样的时候多了,他反而从中发现了乐趣,有时候忍不住还会想逗逗她。
见她的第一眼,他的心跳漏了一拍,从未有过的感觉。她长得那么好看,一双大眼睛一闪一闪的,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她是上天降临人间的天使,恰好让他看见了。
她是他的助理,他一向不喜欢使唤别人,能自己做的事都尽量自己做。但他喜欢使唤她,他喜欢看她在他眼前走来走去忙碌的样子,这么多年,他终于开始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了意义。他想,终于遇到对的人了。
后来,他和女朋友分手了。那天,他给于彤打电话,他说,“抱歉,我可能要结束我们的关系了。”于彤了然的笑笑,“恭喜你,结婚的时候记得请我。”他也笑,“当然。”
他不急着表白,他总觉得,她还太小,应该再等一等,反正她一直在身边,不会跑掉。
不过这个想法,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中秋节的时候,同事提议大家一起聚个餐,他一向不参与这些活动,大家都知道他的脾气,便没有邀请他,只有她不知道。下班之后,她敲开他的门,满怀期待的问,“大家要聚餐,经理你去吗?”他抬头看她,目光深邃,仿佛要把她揉进目光里,她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正想开口道歉,却听到他说,“好。”她笑得很开心,眉眼俱笑,她总是这样,一点小事就能笑的很欢快。
对于他参与聚餐这件事,大家都感到很奇怪,不过没有人敢说什么,毕竟他是上司。
吃饭吃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有个男同事来到她面前,单膝跪地,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束玫瑰花,向她表白。她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大家都在旁边起哄,“答应他,答应他……”他目光冰冷的看着那个男同事,看来让她一直单身,还是不太安全。他走过去,拉起她的手,用少有的严肃口气对男同事说,“你迟了一步,她已经名花有主了。”在场的人包括她在内全都倒抽一口凉气,他不理众人错愕的目光,拉着她往外走。
直到他把她送到家门口,她都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他看着她手足无措的样子,不禁觉得好笑,是太突然了,可是她这么招人喜欢,再等下去恐怕就错过她了。
沉默了一会儿,她小声的开口,“刚才,谢谢你帮我解围。”她以为,他只是不想她难堪才那么做,他用从未有过的温柔声音说,“谁说我是在帮你解围。”
这样的告白,让她哭笑不得,可是她喜欢他,所以说了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也喜欢她,这世上最好的事情,莫过于你喜欢的人也刚好喜欢你,还有什么,比得过这样的幸福呢?
他们就这样在一起了。一起走过了四年的光阴,他们的爱情,是那些细小绵长的回忆,是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的。
一开始她很不习惯,总觉得现在待在他身边工作浑身不自在。不过他却很习惯,还是喜欢使唤她,还是喜欢看她走来走去忙碌的身影。渐渐的,她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待在他身边,总是很心安。
每次公司放假,他总是带着她去旅行。他们走过很多地方,吃过很多美食,他一直觉得她太瘦了,变着法的哄她吃东西,和他在一起之后,体重增长了不少。不过他总说,“没关系,我喜欢你胖一点。”
他们也吵架,他工作太拼命,常常忘记吃饭,她又心疼又生气,每次都不理他。他知道自己理亏,总是任由她闹脾气,等她气过了,就笑呵呵的说,“走,我们去吃好吃的。”他总是能让她破涕为笑,从来没有生过她的气,无论发生什么事,他总是让着她,他说,“我的女孩,当然是用来宠的。”
她喜欢摩天轮,哪怕他恐高,他还是陪她去坐。他喜欢吃她亲手做的菜,哪怕她再懒,她也会每天亲自下厨做饭给他吃。她不喜欢他和其他女人有什么牵连,于是他的联系人名单里,只有她一个女的。他不喜欢她喝酒、去夜店,于是她戒了酒戒了夜生活。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承诺过彼此,要做最坦诚的情侣,无论好的坏的,一定要告诉对方,他们要给彼此,最大的信任。只有这样,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觉得人一辈子遇到一个好女孩不容易,能遇到一个相爱的人更不容易,他只愿自己能给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有一次听到李行亮的歌《愿得一人心》的时候,她搂着他的脖子说,“我们也要这样,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他满足的笑笑,当然,他们一定会这样,白首不相离。
情人节的时候,他掏出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他说,“丫头,我一直在等你长大。”她喜极而泣,说,“我愿意!”
四年爱情长跑,他们并没有像大多数情侣一样,经不住时间的考验。他们依然如初恋的时光一样,常常去旅行,吃饭看电影,她问他,“总是这样,你不觉得烦吗?”他宠溺的摸摸她的头发,“身边有你,怎么会觉得烦。”有句歌词说,爱对了人,情人节每天都过,此时她才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她很庆幸,自己爱对了人。沿途风景,有他在身边,落叶都变得那么生机勃勃。
她不愿意和很多女性一样,结了婚就辞职在家,她会觉得生活很无聊,他说,“你待在我身边,我才能安心工作。”他难得的徇私,把自己的未婚妻放在身边工作。
他对她的感情,令公司的同事大跌眼镜。以前总觉得他是个不解风情的人,自从他们在一起,大家发现,他是个对感情很细腻的人,把她宠的像公主,虽然工作上还是一丝不苟,但这丝毫不妨碍他。
他说,有多少人,能遇到让自己宠爱一生的女孩,他很幸运,因为遇到了她。
一天他们一起看电影,是一部外国的爱情片,看到中途她突然颇有感触的问他,“我总觉得自己不够好,为什么你却对我这么好?”很多时候她都觉得现在的生活不真实,她总觉得,他太好了,害怕哪天一觉醒来发现这是一场梦。他了解她的担忧,知道她的不安,他想,不急,他有一辈子的时间证明给她看,一切都是真的。以前别人一直说爱情是没有理由的,他从未相信过,直到遇见她,所有的爱情幻想都变成真的。
也许是幸福来的太突然,他们还来不及反应,它就悄悄溜走了。
那天晚上他因为有个应酬没有和她一起回家,她便独自一个人回家。却在路上遇到了抢劫的坏人,他抢了她的钱看她长得那么漂亮就想侮辱她,她拼命挣扎,可是歹徒力气太大,他捂住她的嘴不让她呼救。此刻的她,眼里都是绝望。她想,她要给他一个完整的自己,所以当歹徒扒她的衣服的时候,她便义无反顾的撞上了歹徒的刀,她最后说的一句话是,“对不起,我们说好一起到白头的,可是我做不到了!”
歹徒没想到会出人命,慌张的扔下刀跑了。她一个人静静的躺在那里,眼里满是不舍,她走了,他怎么办?
他赶到现场的时候,只看到满身是血躺在地上的她,他抱起她,没有哭,他只抱着她往家的方向走,他说,“丫头,我们回家。”
他一直记得,她说她想要一个温馨的家,不需要多大的房子,不需要多豪华的家具,只要她爱的人都在,就好。他抱着她回到家,他说,“丫头,你看,我们有家了,我还在想,等过一段时间,就把你爸妈都接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我知道你想他们了,等以后我们有孩子了,就让爸爸妈妈带,这样他们就不会孤单了。对了,婚纱照已经装订好了,我想忙完这两天就去取回来。我想吃你做的饭了,这几天你那么忙,都没空给我做吃的,你看我都瘦了。等我们办完婚礼,我就带你到普罗旺斯度蜜月,你不是说普罗旺斯是薰衣草的天堂吗?你不是一直想去看吗?”他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他说,“丫头,你说话不算话,你说过要和我白头到老的,你说话不算话。”他爱她胜过爱自己,他把世间最美好的都给她,可是他可以阻止生离,却推不开死别。
这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是按照她的喜好来布置的,他说,“丫头,你喜欢的我都喜欢。”每次他这么说的时候,她都会开心的笑,她想,遇到他,是她积攒了几辈子的运气,他又何尝不是这样,遇见她,花光了一生的好运。
他经常梦见她,梦里她总是对着他笑,她总是轻声的说,“你要幸福!”浑浑噩噩的度过了半年,某一天醒来,他突然觉得,他的丫头肯定不喜欢这样的他。于是他辞了职,决定出去旅行。
他带着她的骨灰,去了很多地方,每去到一个地方,他都会小住一阵子,带她慢慢欣赏沿途风光。
他去了普罗旺斯,那个美得不真实的地方,看着没有尽头的薰衣草天堂,他说,“丫头,原来这里这么漂亮,下辈子,我们就一起住在这里,你说好吗?”
寻寻觅觅一辈子,不过为了那十个字,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
“丫头,在天堂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