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了李笑来与郑伊廷的“撕逼”大战(包括郑伊廷的两份简书,李笑来的两篇文章、录音,还有其他)。首先我承认自己是笑来粉,一年来,追踪李笑来老师的脚步,受益极多,成长极快。其次,因为李笑来,也关注到了郑伊廷,郑伊廷的公众号文章也看了许多,认为她确实是一个优秀的程序员,一个优秀的践行者。最终他们没有达成共识,但李笑来老师的诚意和努力,作为旁观人,我看到了。
其实追战,已经浪费了最宝贵的注意力,违背了李笑来老师的教导,但是关心则乱,自愿入“坑”。
就我已经看到的信息,我认为李笑来老师完胜。
但观看争论,不是为了站队,从争论中学到道理才不违背李笑来老师的教导。
我受到的启发,我把他称之为“争论原理”:
争论是为了让对方了解你的想法,认同你的想法,目的是为了达成共识,共同前进。若是为了炫耀,教导,职责,图的都是说话人本人的痛快,不适应争论原理
争论原理方法论:
1.首先强调不互相指责,让沟通不受情绪影响,才容易达成共识。
2.还原事件,让对方看到的是事实陈述和表达。
3.不带攻击性的说明自己的底线,自己的诉求,表述清楚,让对方明白,也是为了达成共识。
4.为了达成共识,也要顾念到对方的情绪和感受,虽然情绪和感受不影响事实,但是影响沟通,影响达成共识。
我的践行:我以为夫妻吵架也适用争论原理。
行动的差异源于认知的差异,认知的微小差异会导致在行动上的巨大不同。也就是说,同一件事,由于认知的不同,两个人的思想维度差异巨大,则行动不同,结果不同。
1.夫妻是共同体,共识必须达成,经常性的不能达成共识,要么散伙,要么双方压抑,彼此都觉委屈。
2.达成共识不是接老底,算前账。很多夫妻争吵是基于以前矛盾没有达成共识造成,新的事件只是一个引子或者导火索,算的通常是总账,所以彼此都觉得有理。
3.要一事一吵,让所谓的“吵架”,成为沟通的重要桥梁,不能白吵,浪费了注意力,浪费了情绪,却没有成长。
4.男生长于理性,长于见微知著,对一些事归类为同一件事,认为是相同的处理方式;但女生是情绪主导,不但有事情的影响,同时还有情绪和环境的影响,所以一件事是一件事,不能相提并论。由此的认知差异导致矛盾的产生。男女认识事物的方式有差异,所以要说清楚,讲明白,你不爽的地方是什么?我不爽的点在哪?因为彼此触碰的是对方的痛点,才会引起争吵,了解了,才不会去碰痛点,了解了,即使碰到痛点后也知道怎样抚平,而不是头疼医脚。
前天,我与大曹先生有了争论。事件太小,不值一提,但是争论还是发生了。
我的反思:原因首先源于大曹对所有认知事项的本质观察,这当然是他的长项。我的不同在于我不认为这是一类事情,不适用。而他想当然以为我应该知道而不知道,所以态度不好。
但是通过争论,我们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是我虽然不认为这两件事是一类事,但是他认为是,我并不反对,今后把这些事归成一类事,我接受,且尽量举一反三。
二是我不满的是他对发生事情的态度,他认为以后可以调整,尽量避免。
由此,达成共识。
通过践行,我想到,不光是夫妻吵架,同事沟通,向上级汇报,向下级传达,都可以试着适用 “争论原理”,因为毕竟还是想达成共识,非如此,闭嘴暖肚还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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