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去老凯家吃饭,很开心,烧了一大桌好次的菜,家里人热情开朗,爸爸又喝得酒醉吗糊涂,不过开心。
他家里一直给人热气腾腾的感觉,依然觉得生活朝气蓬勃,再大的困难一家人一起走,这才是最关键的,家是最重要的,心智越成熟越会意识到。
我喜欢他的朝气,孝顺,出走到如今,归来仍是少年。第二眼看见他,第一次没看仔细,被他的眼睛吸引,有神会说话,很有魅力,人稳重又有点害羞,吃夜宵把筷子都掉在地上,哈哈,真的很可爱。
他现在睡了,早上5点起来买菜肯定累了,但我依然想说我爱你,真是出自肺腑,从没一个人让我如此依赖与迷恋,和你一起,像窝在舒服的沙发里。那一次,你虽然把面包扔了,后来没联系我,我也知道你肯定又彪车去舒缓心情。等我急着打电话过去,听到你低低的温柔的声音:我在买鸭血粉丝,你等等。我泪水就下来了,我知道他肯定在等我,或在来找我的路上。
很幸运遇到他,在我完全放弃爱情的时候,在我对相亲已经完全放弃时,偶然的机会遇到他,哈哈 ,还是在我想去追寻音乐梦想的路上,以后仔细告诉你们。
他对我很好,我睁开眼想到他就觉得充满了希望,一点不夸张。虽然我老是会嫌弃他有时候邋遢,实际我自己也这样。睡觉流口水,嘴巴张开。他静静地等我下班,帮我倒垃圾,帮我烧饭,尽管那时候他的店刚开起来,正焦头烂额的时候。
总是想揉捏你的肉脸,看你匆匆忙忙的身影觉得你像灵活的黑熊怪,要去抓唐僧了。厚厚的嘴唇,嘟起嘴要亲我的样子都很好玩。我们一起总要吃夜宵,吃东西,和你吃东西特别有劲,我们腆着大肚子天天商量啥好吃的,一起去尝试,走进美食的世界。看到你嘴巴溃疡,不得不看着我吃酸辣粉的委屈憋屈的样子格外爽。哈哈
还有好多关于你的好,我全在心里。爱你哦,凯凯,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