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关系
归纳起来,人要处理的关系有两大类,一是对内,即自己与自己的关系;一是对外,又分两类:一是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二是自己与自然的关系。三种关系,粗略对应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也粗略对应释家、儒家和道家。
三种关系是需要平衡的,不能有瘸腿和短板。社会越发展,分工越细,上层建筑就越复杂,处理与他人(社会)的关系需要的时间和精力就越多,反过来说,处理与自己和与自然关系的时间和精力就越少,也就出现了一些社会“富贵病”。很多人意识到了这些问题,随之也出现了一些“逆潮流”的重视与自然和自己关系的尝试和行动。
处理自己与自己的关系是要有载体的,即要在与他人或自然关系的相处实践中得到。相比与他人的关系,与自然的关系相处实践更清更静,更容易触类旁通去反思自己与自己的关系。但现实中,与自然的关系却是最不惹人关注最可有可无的一类,“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并不影响一个社会人正常的生存和发展。就算是缺项,也不扣分。
我认为,意识到这个问题就要补课,补自己与自然关系这门课,去认识自然,去感受自然,去学习如何与自然相处。还要带上孩子,以避免孩子长大后再次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