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翻车了。
他在推荐一款国货化妆品的时候,有粉丝表示这个价格太贵了。结果李总当场就不高兴了,表示这个价格很公道,并来了一句:“有时候找找自己原因好不好?这么多年了工资涨没涨,有没有认真工作?“
人再成功,都不能忘了是靠谁吃饭!端着碗吃饭,放下碗骂人这种事,果然是具有毁灭性的。
不用说当面怼,就连律师背后抱怨当事人的行为,我也是非常不赞成的。我始终认为,抱怨多了,就会形成思维惯性。嘴皮子很多时候比脑子快,输出的都是平时藏在心底的话。
有些情绪一旦在心底扎根,早晚会藏不住。在后续跟当事人沟通的过程中,就会无意间表露出来。当事人感觉到律师的不友善,就会影响信任,后续办案就会多很多麻烦,很有可能需要额外花精力安抚当事人。
我们不得不承认,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刑事律师都能做到当事人想要的结果。很多案件中,当事人自己也知道可能的结果,但是他们依然选择委托,其实追求的是情绪价值。
有时候对待一些要求超出法律限度的当事人,我不是很客气,那是我很确信自己在案件中所起的价值,对案件的结果有了很足的底气。何况我很多时候都是为了讲道理,并不带任何的人格侮辱,是为了案件取得好结果。
有一些我不能理解的行为除外,比如:明明法官已经打算轻判了,你还跑去游行示威,再比如都要判缓了,法官给你打电话,你非说没有固定居所……当然,我面相比较凶,好多当事人特别怕我,那是另外一个故事。
现在流行学霸的题海战术。做足够多的题目,终究能成为学霸。做足够多的刑事案子,终究会提升办案水平。我们为什么能过上受人尊重的生活,可以说这个生活都是当事人给的。你能力再强,也得当事人给机会让你发挥。
律师只有在当事人委托下,才能开展工作。没有他们,我们只能在温饱线挣扎。没有机会练手,怎么会成为一个专业的刑事团队。这就像卖油翁 “取一葫芦置于地,以钱覆其口,徐以杓酌油沥之,自钱孔入,而钱不湿”,无他,惟手熟尔!
大量案例的背后,是一个个当事人的信任。这么多信任积累在一起,才练就了做刑事案件的本领。
现在跟当事人谈合同的时候,有时候只要把案例甩出来,当事人就立马变得很愿意跟我们签合同。谁不愿意请一个熟手呢?你去医院抽血化验的时候,都不想找实习生,更不要说是性命自由相关的刑事案件呢,怎么会愿意拿去给人练手,难道冒风险去陪律师一起成长?这可不是做公益,这是没有机会来第二次的!
我们团队现在实习生都能谈案子。前两天我在会见,当事人过来谈委托。我心血来潮,说让实习生谈谈试试。没想到他们居然谈成了,虽然案子不大,但是我相信会让我们对这个职业的自信心显著增强,毕竟能在实习生就把案子谈成的人并不是那么多。
是什么给他们谈案子的勇气,无非是他们在短短的实习期,或多或少的参与了团队大量刑事案件的办理。毕竟有很多实习律师,在整个实习生涯都没参与过像模像样的案件。这都得感谢我们的当事人!哪怕一些小案子,没挣到什么钱,也增加了职业履历呀!
目前的经济情况下,有案子做是一种幸福!当事人手里本来没啥钱,让他们出钱请律师,是多大的信任呀!我刚做律师的时候,为了有案子做。师父给我一个电话号码,我就持续跟踪,隔三差五跟对方沟通一下。有些案子看我年轻,一审没找我,二审的时候又跑来委托。
很多时候我们都希望有一个无比信任我们的当事人。那怎么可能呢?如果光靠信任就能成事,要我们律师干什么?如果每个人都值得信任的话,公安会坦然把对嫌疑人相关有利的证据调取移送,检察院会不辞辛苦考虑所有的罪轻情节,法官会费心细致的扫除一切案件疑点。在目前阶段,人的道德还没高尚到如此程度!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要花时间,去让当事人信任我们。该回答当事人的疑虑的时候,就好好回答,不能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
刑事律师应该珍惜自己的饭碗,摆正自己的身份,只不过是委托合同的乙方而已!如果你足够厉害,判决出来了,自然会证明你的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