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舞毕,女子穿越过那个怀抱,应和地笑过后扯了扯嫌恶的嘴角,独自踱至另外一个房间的窗边,白色的烟雾抹开了颀长手指指甲油的艳红,那红如那束玫瑰,似乎仍然开得极盛,那是那年他送与的第一束玫瑰,那时的她总是穿一身白裙子,和他牵手路过那个花店时,总也衬那些玫瑰太艳,那时她想起昨天街角接过一束玫瑰的一个女孩,她有着是一张多么骄傲的脸,他注意到了她看到玫瑰时不经意的走神,顿下了脚步拉起她的手,“老板,这玫瑰多少钱?”“哎,你干嘛呢,我不要这花,玫瑰那么红,多么俗啊……”她连忙拽着男孩走出了花店,连忙说不要,但脑海里又浮现出是自己捧着那束红玫瑰站在街角的情景,“那红玫瑰配着我的裙子该多漂亮,还有……旁人总也会像我羡慕那个女孩一样羡慕我的……“她的脸开始发红了,自己从来也不喜欢玫瑰不是吗?那妖冶的红,像噬人的欲望,像刻意泄露的魅惑,总也不像,爱情。
背 后一只肥大的套着金戒指的手抚上了她的腰际,她 怔了一下,指间夹着的烟灰瞬时坠落,被窗外的夜风挟去不着痕迹,就像她此刻的脸,她用手绾了一绺散落的头发,胖男人捧上了一大束红玫瑰,她回应了一个完美的妩媚,不知从何时起她的笑可以不经过心房直抵面部,她再不向任何男子谈及自己喜欢白色的小野花,那种不需要用钱买到的花,太奢侈。那花永远留在了那个男孩为她勾勒的画中,再也采不下来,那年,白花,白裙,白色的她。这栋大房子是眼前这个胖男人给的,连同外面的苍茫的夜色也是他给的,毕竟站在繁 华里看到的夜与清淡光景里看到的夜是不同的,就像那个夜晚,男孩轻轻吻她的夜,彼时的清新柔美已被此时华丽宅子里的喧哗靡丽遗弃,她对记忆的遗弃越来越轻车熟路,她早已惯于遗弃,遗弃小野花的白,遗弃白色裙子的白,遗弃爱情的白。花店里贩卖的爱情的那种红玫瑰,就像可以贩卖的爱情本身,很贵吗?有些人可掷千金,又怎会在乎那点钱,很便宜吗?不,此生纵有再多束玫瑰奉上,也比不上那束配着白裙子的玫瑰。但从那次遗弃后,她早已不再着白裙。
她不该动心的,当她第一次看到街角那个不相识的女孩捧上的玫瑰。但她已经不再责怪这种不该了,屋里歌舞升平多热闹,拈着烟的红色手指甲多美丽,多像一束红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