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原来单位用的键盘有上一位使用者留下的油渍闪闪的印记。打字的声音过于刺耳。鼠标的接线不够长。操作的时候需要一直抻着胳膊。又因为总觉得买一点什么的生活才不太无趣。又又因为在和先生要生日礼物的路途上总是充满艰难险阻而键盘鼠标对他来讲总算逃离了“无用之物”的范围。
简单来说就是我换了一套新的无线键盘和鼠标用来写字。
日记总是能很简单很概括地把24个小时的时间配比、心得及那些想保存的记忆完整呈现。可是脑海中依旧有很多过分自由的思想无法真真实实落在笔头上。有些是难于启齿,有些是选择性回避,还有一些是怎么写好像都复原不了当时的悸动。
在首页推荐的文章里看了很多好文。其中一位前辈在写关于写作的话题时说了这样一句话:只要一直写。就对了。我忽然意识到原来这才是事件的根源。无论我写的东西有没有人看。无论是不是被赞扬了被推荐了抑或被批判了。都不能够因为这些或兴奋或沮丧的原因去终止写作的路。
每天一千字对一位写作者来讲可能并不难。但抛开写作的层面让其成为一种习惯和坚持就开始显得那么不易。
关注了一些公众账号。喜欢看里面的文章。从生活到事业,从经济到社会。面面俱到。看得越多。觉得懂得越少。看得越多。觉得在同样的一件事情上。人与人的看法简直相差万千。
从一个人关注的推送能够看出这个人的基本喜好和生活品质。那天朋友要给我看一个商场的推送信息。就把自己的推送页面截图发了过来。原来以为我关注的账号是很大众很普通的那一类。应该和这位朋友有很多重叠。可事实证明一个页面的推送看下来。我们竟没有一个关注是相同的。于是我把我的页面截图过去发给她。说出了我的诧异。朋友说看你的关注就知道是一个爱读书的女生。我拿着电话笑了。其实不过就是只爱关注却只在有限的时间内挑几篇有限的喜欢的文章读一读的伪文学爱好者而已。
但其实对文字的热爱和关注真的可以追溯到很小的时候了。那个时候喜欢广播电台。自己用一张纸列出一个提纲。做一期节目。用卡带式录音机录下来。好像很喜欢自己的声音一样。其实喜欢的不过是在组织稿件时候对文字的收集和对音乐的筛选。甚至还包括朗读时候的抑扬顿挫。
然后现在从事的工作也确实和文字有一些关联。这也算是人生一大幸事了吧。从大概十年前就有着我想要出一本书的愿望。以至于很多从小看我长大的叔叔阿姨都记得这个稚嫩的宣言。到了现在十年过去了。写下的文字可能几十几百万。可终究没有一个册子能够用来安放这些不成熟的遐想。
感谢简书。让每一篇文字在点下发送键之后。用写了xxx字这一鲜活的充满吸引力的数字。填充了写作者每一点崭新的成就感。
所以。新键鼠已就位。喜欢文字的我一直在这里。也许不是新的生活。但会一直写。因为写下去。才有“写得值得”那一天到来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