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敡明说,绍兴六年。当时寄居在江阴,和村民一起居住在江之洲中.距离泰州如皋县非常近。
有一民养蚕数十箔,正碰上淮河上游桑叶价格暴涨。与妻子合计说:“我们连年养蚕花费的非常多,生计所得还不够买桑叶的钱,而且耗时费力,不如全部丢弃算了,运桑叶去如皋卖,劳累不过三日,就能赚到很多钱。且没有什么风险。”
妻子认为这样可行,于是用滚烫的热水浇蚕,蚕全部死去。并将死蚕埋在桑树下。装了全部的桑叶,乘舟运往如皋。
舟行在半道上,有鲤鱼跳了进来,民抓了起来,破开鱼腹并用盐腌制。
刚一到岸,渡口的官吏登船检查所卖的东西,拨开桑叶,发现有一死者。民前去查看,乃是自己未成年的儿子。惊讶恸哭不已。
官吏以为是他杀人了,把他抓了起来。并审问同船的人,都不知情。
问民事情缘由,民把浇蚕运桑,杀鱼腌制等事前前后后一五一十地都说了出来。
县衙派遣官吏去江阴查证。到他家里,门已紧锁,破门而入,空无一人,试着挖开埋蚕的地方以查验,发现了他的妻子埋在里面。身体已经腐烂了。更加添了新的证据,证实他杀了妻子和儿子而逃跑。民没有办法自证清白,县衙也不敢草率结案。一日,民竟然死于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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