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版原文]
善为士者①,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②;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③。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注释]
1、善为士者:士,即武士,这里作将帅讲。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
2、不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
3、配天古之极:符合自然的道理。一说“古”字是衍文。
【帛书版原文】
第三十三章 不爭(68)
善爲士者不武①;善戰者不怒②;善勝敵者弗與③;善用人者爲之下④。
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是謂天,古之極也⑤。
①士:从一,从十。善於做事情,從一開始,到十結束。本義:古代男子的美稱。《說文》:“士,事也。”謀士,武士,士大夫等。泛指賢能的人。 武:从止,从戈。據甲骨文,人持戈行進,動武。本義:勇猛,猛烈。《左氏春秋·宣公十二年》:“楚子曰,夫文,止戈爲武。……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武力,武鬥等義。
句義:以道德治理身國的人,不會崇尚武力而征服別人。 本章所反應的聖人思想同樣與常人的思維方式恰恰相反。
②戰:从戈,單(占)聲。本義:作戰,打仗。《說文》:“戰,鬥也。”
句義:真正懂得作戰的人,心平意和,不會妄動怒氣自亂心身。
③與:《說文》:“黨與也”。即指相互結爲黨與。黨,在古代多爲貶義,如結黨營私。與,有給予、贈與,和、跟、同等義。本字甲本缺,通行本“弗與”作“不爭”。
句義:常規的有爲意識,勝敵之法莫過於結黨聯盟,合力擊之而勝。而真正掌握勝敵之訣竅者,首重是否合乎道義天理;只要屬於道義天理者,不必不擇手段地結黨聯盟,得道多助,因而最終必然取勝。
④句義:善於用人的人處於人之下,謙虛且尊重人。
⑤謂:帛書作“胃”,通“謂”。參前面章中注釋。後句同。 爭:甲本作“諍”,含修義,通“爭”,參見第二十九章註④。 天:《說文》:“顛也,至高無上。从一大”。《論衡·談天》:“天,氣也。”通行本作“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也”。《淮南子·天文訓》認爲,天地未分以前,混混沌沌;既分之後,輕清者上升爲天,重濁者凝結爲地;天爲陽氣,地爲陰氣,二氣相互作用,産生萬物。
句義:本段是據上段所言“不武、不怒、弗與”及“爲之下”作的總結:是爲不爭之德也,是用人之道也;是至高無上的真理,古之極理也。
【个人理解】
这里说到了管理的几个方面:善为士、善战者、善胜敌、善用人。做到这些善的基本特征分别是对应了:不武、不怒、不结党、为之下。这些都是老子想要说明的不争之德,前面有说到过:“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种不争的境界是我们需要力求达到的,这其实就是按照规律在做事,也是用人之道,是至高无上的真理。
学习道家的哲学理论乃是人生一大幸,这里告诉我们的都是一些标准和事物运行的规律,这些规律千百年都存在在这世界上,但懂得感知运用顺应这个规律而为的人就能达到解惑消灾避祸的目的,这个不争的对象其实是外界的事物,而真正运化到自己身上而言,要去感受的是“为己之道”,如何做到为己才是关键,争并不重要,做好自己结果自然就会好,所以这些前面所述的“善为士、善战者、善胜敌、善用人”这些方面,都是在学习如何对待自己的内心,不用武力征服别人,内心安静而不被情绪控制,不为了自己利益结党营私,善于谦虚居下的方式对人,这些都是说的自己的内心品质,只有自己改变了,才能改变周围的世界。
本章描绘的是这样一个场景:仿佛我们遇到了一个棘手的管理用人问题,关键取决于我们自己的内心反应,事物本身不会产生变化,问题还是那个问题摆在那里,所以我们的内心反应而后做出的回应是否符合道的规律就很重要了,如果是符合道的规律,那么问题自然也就解决了,如果不符合问题就解决不了甚至会更加严重,所以决策者所做的决策一定要遵循以上所述的几个方面:“不武、不怒、不结党、为之下”。这个可以被称为标准,如果做到了这些标准,那么用人之道也就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