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工作关系的原因,关于扶贫模式又做了一个新探讨,近期要关于这个模式继续优化并制作可行性分析报告,从而提出可执行方案。
一、模式架构
政府——扶贫支持方与监督方,负责扶贫政策的制定与落实。保障扶贫资金与政策的切实到位,协助各方实现贫困户脱贫,同时监督各方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扶贫运营公司——做为市场运营方,负责提供农机销售与售后服务及农机培训等,建立供销一体化平台,整合各项资源协助合作社运营。
合作社——做为管理方,负责管理组织社员参与粮食收割与秸秆回收。配合扶贫运营公司与市政府等组织实现秸秆销售。同时负责扶贫资金的具体申请和政策落实,切实保障实现贫困户脱贫;
贫困户——做为用资方,扶贫受益方,是扶贫贷款的主体,用贷款购买的设备作为资产加入合作社。
银行等金融机构——做为资金支持方,保障贫困户与合作社申请的扶贫贷款的顺利发放与使用。作为金融主体参与到该项目中,贫困户向银行申请扶贫贷款及分期付款购买设备,根据要求由担保、保险公司提供担保或保险。
秸秆使用企业——做为收购方,负责配合合作社实现秸秆的收购并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二、效益分析
通过该模式主要能够实现以下多方共赢的结果:
1、环保效益
对农作物集中统一收割,对秸秆打捆回收,由“堵”变“疏”,为农户切实提供有效的秸秆处理途径,从根本上解决了秸秆焚烧问题。避免大气污染,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2、扶贫攻坚
通过政府的一系列切实有效的资金帮扶和其他政策支持,以合作社组织贫困户参加生产工作,通过秸秆回收销售进一步创造经济效益,为贫困人口找到脱贫致富的途径。
3、社会经济效益
将秸秆回收利用,除了避免污染外,可以同时用于工业企业再生产加工,变废为宝,创造循环经济,有效提升了农作物的经济附加值,同时解决了贫困户的收益来源问题。在组织生产的同时解决贫困户的工作问题,更利于贫困地区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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