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也许是年轻心浮气躁,也许是为了考试而考试,也许是带着功利性去读书,去完成作业,大学四年英语专业的本人,竟未认真完整地读过一本英文名著,实在感到惭愧!带着这份愧疚一直到工作,有能力购买各种原版书,也未曾读完过一本原著,真是应了那句古语,书非借不能读也!
做为一名英文专业毕业生,确未曾读完一本名著,心里总觉得缺点啥,就这样带着读名著的心结,一直徘徊着,确总是付诸不了实践,总因为这样或那样的事儿而中断!直到一个月前在朋友圈看到了薄荷阅读,仿佛是黑夜里的一盏明灯,又燃起了我读英文名著的信念,便毫不犹豫的加入了!
言归正传,其实和《野性的呼唤》很有缘份的!大学毕业论文选的是杰克·伦敦自然主义作品《热爱生命》,为此搜集过作者的相关作品,扫过几眼这篇Buck狗狗的小说,但也是看的梗概简介,从未如此认真的读过细节!甚至读完薄荷的改编版不过瘾,又买来原著读!
这本小说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事对狗的细致描写!作者讲了一连串狗的故事,妙趣横生,如人一般,狗也被分了三六九等。就如雪撬队的九只狗来说,每只都有自己的性格。斯皮茨,表面看似和善实则凶狠无比,善良的克丽因为向他讨好,被撕掉了脸后,又被围观的狗残忍的吃掉。比利和乔,一个软弱,受到欺负总是息事宁人的摇摇尾巴,一个却顽强不屈,无论斯皮茨怎样威胁也不示弱进行激烈反抗。多利脆弱,经不起严寒奔波的严苛环境,疯掉了,最后被杀死。两个狗狗元老,戴夫和索莱克平时懒洋洋,但一到拉雪橇就精神焕发,调教下属,奖惩有则,像人一样有分寸!
当然咱们的巴克狗更是自带主角光环,总能绝处逢生,如同打怪兽升级般,在一次次凶险过后,技能不断提升!男主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过着养尊处优,锦衣玉食的美好生活,接受着文明的教化。后来被卖到美国北部的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男狗主在极寒的严酷环境里,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对弱者的冷酷无情和生死斗争,为了生存,为了活命,意识到了棍棒和利齿法则,大自然中适者生存,变得机智而狡诈,凶悍而无情!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遵从内心的呼唤,回归了荒野,走向了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正如原著中小说开头那首诗所说,古老的荒野的欲望在升腾,挣脱了这习俗的束缚。
最欣赏的是巴克通过自己的奋斗,不懈的努力和坚持,在荒野中成为了雪橇狗队的首领,赢得了几任主人的认可和称赞,最终还成为了狼群的首领,战胜了世俗的束缚,获得了无比的自由!最感动的还是巴克狗对主人的爱,奋不顾身跳下急流救主人,使尽洪荒之力拉起雪橇为主人赢得赌注,冲冠一怒不顾一切的为主人报仇雪恨!做为一只狗,巴克活出了精彩,活出了霸气,是狗中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