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都看过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没有,反正作为一个半文盲,看书这种事对我来说可以说是装逼一样的活法了。渣个游戏追个剧,再来个啥饮料,岂不美滋滋?
然而在美滋滋了从高中到大学的这七八年后,人还是不可避免的走向了空虚。于是吃瓜瓜和我,两个智障开始了一段新的人生探索:一周看一本书。对两个没有丝毫阅读习惯,对国家建立书香社会的号召无动于衷又爱拖延的家伙来说,这段人生之路还没开始其实就有夭折的风险,一周之后说不定大家就游戏见了。幸好我灵机一动,要和她比谁先看完,所谓人无疵不可与交,像我这样不完美到近乎真实的人,有个微小的闪光点——间歇性的变态好胜欲。
所以我趁着吃瓜瓜睡觉的深夜肝完了这本284页的鸿篇巨著时,内心的膨胀简直难以言说。
然后我现在被要求写读后感……读后感……就很气,又委屈,老板我不读小学很多年了!不过想到这是我们公众号的光辉开端,有一天当我们也有了十四亿的阅读量,就会有人找我们做广告,就会有小钱钱!.......我还是不想写。
然后我给吃瓜瓜发了两个挠头示意她 这个我不会,太难了,你懂吗?她回了一个挠头消失了。
我的那啥突然感到了一股凉意,我觉得她肯定不是在玩手机逛淘宝,她偷偷写文去了!你们懂吗,假如她写的比我快还好,那么我们十四亿阅读量公众号的光辉开端就是她的了!被采访的时候她就是风暴降生丹妮莉丝、龙之母、安达尔人和先民的女王、草原上的卡丽熙、不焚者、打碎镣铐之人、可爱的豌豆射手巴拉巴拉,而我只是 This is John Snow,就算英文都救不回我的地位……不行,我不能输!
扯完皮了,突然言归正传。请动眼3秒冷静一下,现在是严肃文学了。
开篇我是不喜欢白流苏的,感觉她傻透了,钱给人家花完了反而要被赶出去,只能扑在母亲床前哭诉,那么她便和那个时代的其他女子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三从四德耗尽一生而已。流苏在镜子前跳舞,忽而一笑,却突然让我意识到了她有些不同。
接下来一两番热闹光景人心沉浮,流苏到了香港,和范先生一段若即若离,又上海香港两地来去一回,变成仿若情妇一样不清不楚的身份,似乎还是没有脱离那个时代的必然结局。
改变流苏命运的那天是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香港战火燃起。柳原竟回来找流苏了,两人患难与共相拥而眠,感受到了彼此的那一点真心,终于可以成为一对平凡的夫妻。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也或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
梗概到这里就结束了,然而经验告诉我们,想成为网红文学,只写梗概你是不够的,还得分析。很难,非常难。
我们说男性总有种把女人当猎物的天性,你不喜欢他,他反而更想着怎么讨好你。一旦你告诉他你也喜欢他,一旦这样,完了,从此以后,只剩下留守这样一条路可走。人类这样一种迷人的生物可不是什么仙人,他们有复杂的感情,往往到手的苹果就再也没有它在树上时那般看上去甜美诱人。变化对他们是一种常态,痴情和专情变得稀少和可笑。那柳原为什么会回来找白流苏?
流苏是一个自私又富于心计的女人,她忖度他人的心思周旋应对。可几番经营,她到底是对柳原有了那么一丝真心。
读完倾城之恋并不好受,它给了你一个结局,看似很完美,却还是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拧巴在里面,苍苍凉无奈在心头。愿你们不必体会这些感情,恣意潇洒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