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1)秦孝公发愤图强
【原文】
秦献公薨①,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时河、山以东强国六②,淮、泗之间小国十馀,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皆以夷翟③遇秦,摈斥④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于是孝公发愤,布德修政,欲以强秦。
[注释]
①薨 hōng:古代称诸侯或有爵位的大官死去。
②六国:这里指战国时期齐楚燕韩赵魏六国。
③夷翟:即夷狄,古称东方部族为夷,北方部族为狄。常用以泛称除华夏族以外的各族。
④摈斥:排斥。
[译文]
秦国秦献公去世,其子即位为秦孝公。孝公已经二十一岁了。这时黄河、崤山以东有六个强国,淮河、泗水流域十几个小国林立,楚国、魏国与秦国接壤。魏国筑有一道长城,从郑县沿着洛水直到上郡;楚国自汉中向南占有巴郡、黔中等地。各国都把秦国当作未开化的夷族,予以鄙视,不准参加中原各诸侯国的会议盟誓。目睹此情,秦孝公决心发愤图强,整顿国家,修明政治,让秦国强大起来。
【原文】
(周显王八年)孝公下令国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①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②,广地千里,天子致伯③,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④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yuè)阳⑤,且欲东伐,复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卫公孙鞅⑥闻是令下,乃西入秦。
[注释]
①岐、雍:岐指岐山,位于陕西省宝鸡市东北;雍指雍州,今陕西省中部北部、甘肃省(除去东南部)、青海省的东北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带地方。
②戎翟: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经济文化较四周地区先进,因此自称“华夏”,将东南西北四周较为落后的小国或部落称之为夷、蛮、戎、狄;此处的戎翟是生活在今甘肃省境内的一个小部落。
③致伯:成为方伯,方伯是春秋时期,王室委任的统治地方的诸侯之长,代王室镇抚一方。
④厉、躁、简公、出子:即秦厉公、秦躁公、秦简公、秦出公,自秦厉公开始,到出公结束,秦国一共经历了7位君主,大臣专权,国家动荡,秦国日渐衰弱。
⑤栎阳:秦献公于公元前383年迁都到此,公元前350年,孝公迁都咸阳;在今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境内。
⑥公孙鞅:又名卫鞅、商鞅,战国时著名的政治家。
[译文]
(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在国中下令说:“当年我国君秦穆公,立足于岐山、雍地,励精图治,向东平定了晋国之乱,以黄河划定国界;向西称霸于戎翟等族,占地广达千里;被周王封为方伯,统领一方诸侯,各诸侯国都来朝贺,为后世开辟的基业是多么的光大宏伟。只是后来的国君厉公、躁公、简公及出子造成国家内乱不息,才无力顾及外事。魏、赵、韩三国夺去了先王开创的河西领土,这是最大的耻辱。到献公即位时,安抚边境,把都城迁到栎阳,准备向东征讨,收复穆公时的旧地,重修穆公时的政策法令。我想到先辈未完成的事业,常常痛心疾首。现在宾客群臣中谁能献上奇计,使秦国强盛,我就封他为高官,给他封地。”卫国的公孙鞅听说秦国颁布了这道命令,西行来到秦国。
[点评]
秦孝公名渠梁,是秦献公的第二个儿子。秦献公是一个励精图治的国君,他觉得大儿子不行,就把位子传给了二儿子,也就是秦孝公。秦孝公即位时不到二十岁,非常年轻,他想恢复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时代的霸业,因此致力于国家的改革。商鞅就是这个时期来到秦国的。
在封建专制的体制下,要实现变革,首先得有一个开明并锐意变法进取的国君。商鞅变法的主角是商鞅似乎无疑,但幕后真正发起、推动者是秦孝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