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看不见摸不着,很是虚无飘渺;然而在灵魂中,却有一项较为实在的内容,那就是对是非对错的终极判断权。
因而,在灵魂问题上,我们中国人比西方人活得更加自由、更有尊严。因为,在我们中国,对是非对错的判断,是由我们自己说了算。而在西方,则完全不一样,人们必须要将灵魂交给上帝。随之,人们把对是非对错的判断权,也一并交给了上帝。正因如此,才有了基督教末日审判的讲法。
但是,上帝哪里管得了那么多人间烟火,于是它把部分裁断权还给了人们,这就是司法裁判权。因而在西方,司法裁判带有一定神圣性;人们对司法,必须要象对待上帝一样绝对服从。这就是西方司法具有终局性与权威性的根本原因。人们接受司法裁判,是基于对全能上帝的顺从、对自己灵魂的接纳。
可见,西方人对司法的态度,与我们中国人有很大的区别。在我们中国,人们相信司法,是因为它是正确的,即它符合自己的内心的正义;如果它不符合自己的内正义,则任何人都可以逐级上告,直至天庭。因而,我们中国的司法,更加人性与民主,人们对司法具有一定否决权。
可见,人类借助西方文化,对自己动脑筋下狠手,通过布局两大骗局,交出了自己的两大利益:第一,虚构了一个叫上帝的东西,忽悠人们把灵魂交了出去;第二,构筑了一个叫司法的东西,强制人们把裁判权交了出去。这是西方文化化带给人类的两宗罪行:一是精神鸦片宗教;二是社会强暴司法。
总之,人们相信人类未来的发展方向,应当是中国模式:我的世界,我作主。因为,只有这样,人类才是最自由的和最有尊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