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在秦国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并得到当时秦孝公的支持,排除万难为秦国奠定了强大的根基。
第一次变法
主条目:商鞅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
轻罪用重刑,六国都说秦法残酷,就是出现在这里,当时的重刑可多了,什么小鼻子,挖眼睛,腰斩,车裂,断手断脚更是常有的事;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这是秦国兵源充足的前提,按军功奖励,士兵都很勇猛。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商鞅的法家的,对于其他学派自然是不屑一顾,还有就是当时太乱了,不争不抢就是死,所以儒家的那一套根本行不通了。
第二次变法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
“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这个可比西方国家早很多。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 四)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五)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看看这些法令你就知道了,当时的民风彪悍,也没什么文化,商鞅的变法,激起了每个人民的斗志,无论什么行业,只要努力就有收获,不靠出身,不靠关系,不强大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