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当今的公安大学生而言,要学的不仅局限于课本书籍的理论,而更应该投身到基层,扎根到一线去实践。
很荣幸,警校能给予我派出所见习的机会,让我更好的认识公安工作,甚至是重新认识公安工作。十多天,不长也不短,但足以让我收益终生。
记得刚到的第一天,浩哥便开始教我整理案卷,从受案登记表,受案回执。询问笔录前的权利义务告知书,法医鉴定后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清单与处罚决定书。无论是最后的人员信息还是备考表。一份一份着实令人头大。以至于每次我总是想着整理完案卷后给目录拍个照,留着备用,结果却发现:基本不太可能。因为刚学完了一份,还有下一份,而整理方式却又是截然不同。“记好它们之间的逻辑顺序就不会乱了”浩哥总是这么说。但是对我而言,每一次整理案卷时,又会成功的出现一个全新的逻辑系统,把之前的全部打破。总是搞得毫无头绪,也是整理的少罢。细数自己见习的时间里,也就整理了五六份案卷吧,要摸清门路,还是工作以后多整几份吧。
初去见习的我,就像个好奇的孩子,对派出所的一切充满着好奇。听往届的师哥师姐讲述见习期间的传奇故事,多半是吃了多好多好的饭,协助民警抓住了多少涉案分子。而这样的传奇故事,在我去的第一天,就知道可能暂时无法实现了。没有传说中的四菜一汤,好吃的西瓜,更没有抓不完的涉案分子。而有的却只是一份简单的责任与担当,是对这个社会的守护与帮扶。谁家的猪丢了,我们去帮忙找找;夫妻间吵架了,抓紧去调节处理;对于那些酒后闹事,打架斗殴的,更是不能心慈手软。因为扰乱社会秩序,就是向这个城市,向我们守卫的市民宣战。
对我而言,最新鲜的就是出警了(但可不是凌晨半夜被弄醒去出警)。小时候,看到警车闪着警灯从身边飞驰而过,心里多的是一种敬畏与神圣。而现在,等到我自己坐在警车里了,多却是一丝紧张。第一次出警时,田哥教我执法记录仪怎么用,现场整理记录如何快速高效,执法过程要怎样才能符合程序。错一步就有可能被群众投诉,就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丢了工作。而到了现场,也多是一些经济纠纷,丢失财物的案件,跟着田哥,也确实学了不少语言劝解的技巧。而这些东西,并不是哪个老师教的,哪本书上写的,而是你自己在当时特定的环境下,自己想出来,并合事理的讲出来的。往小了说,只是帮着群众化解矛盾;往大了说,万一那句话说的不对或者说错了话,这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在出警的时候,我索性就站在最边上,开着执法记录仪记录,听他们怎么调节。自己也不敢上去搭话。这语言的艺术还得多听几次调节,多见识见识人情世故。
从小爱看港匪片,那句“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成为呈堂证供”。早已倒背如流。那群香港老阿Sir,帅气,刚硬,正派。那些年,做个警察是多少男孩子的青春梦想。现在倒是看清现实了:做笔录要符合程序,执法要符合程序,办案抓人更要符合程序。虽然很麻烦繁琐,要签署很多文件。但是,转念一想,其实那也是法律保护警察的一种手段,因为你只要做的合法,你的执法权力就可以正当使用,不会受到约束。
见习期间最惊心动魄的莫过于第一天晚上的看守任务了。浩哥和我去看守一个判了几年即将出来的嫌疑人。我们和他就隔着一玻璃门,虽然是戴着手铐,还真是怕万一打碎玻璃,强行逃跑怎么办。而浩哥,出奇的淡定,该吃吃,该喝喝,丝毫不影响和我吹牛聊天。后来,一寻思,也是,在里面待了几年的人,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自己也知道逃跑要判多少年,最后一晚上还撑不过去?到了第二天,那人直接就放出来了,走的时候还不忘谢谢我们。其实仔细想想,每个人都是一样。那些犯罪嫌疑人也并都是那些无药可救病入膏肓的,多是些不懂法律,或者是不经意之间违了法,犯了罪。内心却都是善良的,他们也渴望稳定的生活,也希望做个守法的好公民。而这其中,未成年人居多,尤其是十五到十八岁之间。也能理解嘛,小伙子们,血气方刚的,为了点所谓的江湖道义,侠客豪情,儿女情长整了些出格的事情。从道义良俗上,大家都能理解,谁还不是那个时候过来的,谁还没有个头破血流的青春。可是在法律上就是不行,该怎么判就得怎么判,不能因为你是未成年人法律就可以包庇你。法律就该是人人平等的。
从前,警察是老百姓的守护神。捡到一分钱还得交给警察叔叔。现在啊,无可否认,警察在老百姓眼里没有那么神乎其神了,甚至有时还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引起社会公议。还是那句话,金色盾牌,热血铸就。不管现实怎么样,这条路我是决定走到黑了。如果大家对他们有意见,我就去做那个意见的终结者。不辜负老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怎么说呢,见习的这些天里,可以说是一个人逐步融入社会的过程。这期间,可以见证到阵营内部哥哥们的嬉笑打闹,侃天侃地,发发牢骚;可以了解书本上没有记载的公安群众工作和公安学基础;也看到了老百姓对于公安工作殷切的期望。想真正成为人民警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东西得向诸多前辈,哥哥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