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班主任,您好,我想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将一些事实原原委委地告诉您。
事情的起因是王帆和李慧的争执。
中午全体活动的恶作剧是王帆为李慧的“付出”。而且她并不介意因李慧而导致的对自身的“牺牲”,和对其他同学造成的损失。
但是王帆奇怪的举止让李慧感到恶心,后者在宿舍内大声讽刺其为“死变态”、“恶心的同性恋”,并施以拳脚。
我们被突然产生的剧烈声响惊吓到,下意识看向她们。
王帆忽然冲过来抱住我的脚,做出一些「奇怪的」动作,并随之发出「奇怪的」喘息。
老师,原谅我只能用「奇怪」这个词来形容,您应该能想象到当时的场景是多么混乱而又...恶心。更何况我讨厌她,甚至憎恨她。
我大概是老师们眼中乖巧上进的好学生吧。
但我承认对她的憎恨。
我永远不能原谅她们。
以上是我写这封「告状信」的起因。
以下,是事实的原委,故事很长,希望老师多耽搁五分钟耐心地看完:
我和王帆是高中同学,但我们其实也是初中同学。
不止是她,还有李慧,张赟,余鸿,张雅等人。
只是,她们是义气友爱的亲密小团体,而我,是她们校园霸凌的对象之一。
在班级里,我无数次被她们当着所有同学的面痛骂。
余鸿说“拔了牙的老虎,照样是老虎!”我是她眼里企图给「老虎」「拔牙」地家伙。
其实有一点她说得并没有错,因为此时张雅已经因第二次殴打其他同学被校方劝退了。
在此之前,她们会在卫生区威胁我从楼上跳下去。她们会在宿舍醉酒后嘲笑我丑得没有人会要。她们会在班级扔掉我的书,欣赏我徒劳的挣扎。她们会在玩闹时扔板凳,「碰巧」砸中我的额头。她们会当着班级所有同学的面骂我虚伪恶心,只因为她问我总分我说还没有算完。那天,是我的生日。
初三是我最幸福的时光,因为我分班了,班里每个同学都对我极好。
我终于可以在课间十分钟下座位随意走动。我可以跨越大半个教室去向其他同学讨教问题。我可以代表班级去磨班主任让我们冬至出去买饺子。我可以在上课被表扬时而不用再惊恐会被针对......
每一天的时光都美好到让我在发呆中忽然傻笑。我曾以为那是我的未来。
高中我选择留在本校,但我不知道,会再次与她们成为同学,包括后来她们中已经被学校相继全退的人。
我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她们在同学们面前假装与我从未相识过。
但我不管她们出于什么原因,这也是我一直期望的。
噩梦并没有结束。
新的噩梦也开始了。
她们开始针对其他同学,在我每次上前时似笑非笑地瞥着我,在我每次快把手心掐破破罐子破摔前嬉笑着离去。
我讨厌这种担惊受怕的无力感,这种犹疑惊惧终于在晶晶被全校通报中达到顶峰,化为厌恶与憎恨。
晶晶的确违背了学校的规定。
规定禁止学生早恋是校方出于对学生成绩、身心健康及未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量的结果。
即使晶晶的早恋对象是她的青梅竹马,是被双方家庭积极支持的关系。
王帆把这件事反应给老师和校方,当作对李慧忠心的表达,也是我们无法接受的。
我们的义愤填膺不可避免地掺杂着个人的情绪和偏好。我相信,老师的处理措施一定是各种因素综合的考量,也许我们还太幼稚,也许我们太容易情绪化,所以一时之间还无法做到完全理解与接受。
在这样的档口,我也写了一封长长的「告状信」。我承认我有为晶晶打抱不平的心思,我承认我甚至有一瞬间觉得自己造福了班级,我像一个战士,小心匍匐到了最前线,冲的头破血流,也不敢也不能停止脚步。
我害怕从前的忧虑会让我躲藏,我害怕从前的惊怕会让我再次后退。所以这次我闭着眼睛向前冲,直直冲出迷雾,站到您的面前,向您求助。
老师,我坚持不住了,我想从黑暗里走出来,请帮帮我,帮帮我们,拜托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