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候,为官吏而明于法律,或者为政府所要求,或者是一种时尚。《史记。始皇本纪》云:“君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汉时,私家研习法律蔚然成风,更有以法律传家而历任廷尉,唐宋试士虽有明法一科,但不为时人所重。明、清之际,在我的老家桐城西乡具有深厚的诉讼文化底蕴,有诸多精通文墨、通晓律例的先人开创了“习律”之风.我的先祖在太平盛世期间保持着“习律传家”这个传统,现在是太平盛世年代,我成为执业律师,我承启了桐城西乡“习律传家”之家风.
熟读法律的人,既使不一定位居庙堂之上,但是,也能够心系百姓,关注基层社会,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我保持 着桐城西乡“习律传家”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