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那个比我现在要更年轻更有活力的时候,我在北京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做住院医师。工作并不清闲,除了值班就是查床,一个星期有三个晚上是在医院的办公室里面度过的,一般的情况是,我会用两晚的时间在家里面洗完澡换完睡衣舒服地在自己的卧室睡觉,用此来补充在医院里和别人的无聊的扯皮中消失掉的精力。还有一晚会独自一人开车去离我家很远的后海那一片,挑一家酒吧,点一杯加冰的威士忌,坐下来慢慢嘬几口,左顾右盼一番,最后还剩下一些,闭着眼睛一口气喝尽。就算在北风呼啸的冬天,外面都结了冰,地面上有水的地方都结了冰碴子,我推开门,搓一搓手,用右手的的食指揉一下鼻翼,也会照例点一杯,而且必须加冰。
关于选酒吧,我有一套让自己舒服的理论。正常情况下,一个人要是去了一家饭店或者是一家服装店,消费了之后,觉得甚是满意,于是下一次有了这个需要还会去同一家,不会去另一家,然后还会工作人员打成一片,甚至最后对这家店产生了感情,依依不舍,离开那个地方多年之后的某一天可能还会灵光一现,要一定要折回重新回味一遍。酒吧也是同样如此的。酒客去同一个酒吧时间长了,次数多了,与酒保打打招呼,和周围的朋友说说笑笑,于是这个人会一直只坐在自己习惯的那个座位上,所以这样的话,也断然不会去第二家。
可是在我看来,那样的过于固定的习惯简直无趣,生活毫无色彩。本来,我一周的时间几乎都奉献给了医院单位,在家的时间也是倒头就睡,在夜里面一有急诊或者其他更加紧急的问题,电话打过来,我就得鲤鱼打挺一醋溜翻起身来,套上衣服,拽上公文包,来不及照镜子,打开门就冲了出去。对于鲤鱼打挺这个动作,我是在当了医院工作之后练就的,节约时间,还能锻炼身体,动作也相当华丽。可是我出门太快,经常只是把门向后面一推,不知道力量的大小,因此门很多时候是没有关上的。为此我还丢掉了前女友买给我的皮鞋。那时候还是正牌女友,对此大发雷霆,认为我这是对她不重视,不足够关心。不忍长期纠缠的我一怒之下与她分了手,我一点也没有伤心,因为那一天我还有一台手术,手术完了累得不省人事,也就忘了。但是我最后还是买了一双一模一样的皮鞋,因为那双鞋真的很好看,穿起来也很舒适,非常贴合我的脚型。
于是我决定每次去酒吧要去不一样的酒吧。其实也并不是每次都不一样,只不过最好不能和前几次一样,一般是把那一片的酒吧走过一个轮回,然后再回到第一家。这个时候可能已经过了几个月了。这作为一种调节高压生活的方式,我乐此不疲。
平时在医院里,经常能看到许多外人看不到的人情冷暖与世间惨状。曾经有一个夜晚,有人将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放在了地上,过了很长时间有没有人去管。最后只能医院先代养着。不出意外,那个孩子有先天性的疾病,唇裂和腭裂,最后有没有治疗,有没有活着,我完全不知道,我甚至没有他的一点消息。于是我就着这个问题向那一晚的护士,实习生,还问了领导。所有人都是不知道,我也就放弃了追踪这个消息了。领导对我说,年轻人,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面,放在医学研究上面,不要整天在这些没有用的方面花心思。还有一次,那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手术,引起的风波也不小。有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住了院,据说是脑中风没送过来的时候感觉以及快不行了,嘴角流涎,胸前没有节奏地抖动。他们一大家子全守候在医院门口,等待着医生治疗。刚刚进了手术室,人命就没了。这是他们家人的说法,其实这就是来得晚,没来得及抢救。
后来,毫无意外地,医院门口堆满了花圈。黄色的环形纸钱在医院大厅里面有半厘米厚,点燃的白色蜡烛堆放在咨询台的正上方。十多个人穿着黑白色的丧衣,蹲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与怒骂之后,他们在地上休息。主刀的医生在事情的发生的当天晚上就被医院临时放假回家,收拾行李去东南亚度假去了。
事件持续了好几天,最后警察来了,医院也做了妥协,于是就私了了。具体给了多少钱,没有人说,也就没人知道了。
我也曾给别人做过手术。只不过手术不太大,而且很成功。那一次,是个周五的晚上,没有我的夜班,于是到了下班地时间点,我拿起包逃离了空气充斥着消毒水,永远头顶上是冷色的白织灯光的办公室。
那天天气很好,因为在霓虹灯泛滥的市区依然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一些星星。当然那个时候还没有雾霾这个词语,或者是已经有了这个词语,却还没有流行起来,因为在当时,空气还是很不错的,几乎每天早晨都可以从我家的阳台上看见蓝天。
我照例凭着感觉走进了一家酒吧。按照我自己不精确的计算以及难以连成一片的记忆来看,我很有可能是第10次来这就酒吧了。可是这次的情况却与往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