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
Hello again.
听人说起,有个旅澳作家出了本摄影集叫《尔本》,拍的是你。光听这书名,我就想吐,越想越想吐,越想这越像澳洲旅游局的阴谋,心中有一股压不住的正义之感。我甚至在脑中设想过一本英文的摄影集,取景于朝阳区中西部,表现文艺范慢生活,名字就叫《里屯》(InnerVillage),是为报复。此外,你居然和其他几个澳洲城市一起常年被列为全世界最适宜居住城市,有考虑过本体是中国人的可能性吗?这看起来就像澳洲旅游局买的又一个广告。还有就是,你经常被拿来和悉尼比较,渐渐搞出了一种双城记式的暧昧关系,好像北京之于上海,马德里之于巴塞罗那,你还老觉得自己比悉尼有文化有历史,你也确实有文化有历史,可是你土啊。
我承认我对你充满怨念,没有办法,谁让你承载着我苦难的记忆呢。我第一次去到你的地界时,感觉十分美好。呆了三四天,去了艺术馆,大洋路,罗德·拉沃尔球场以及美丽的小姐姐家。小姐姐在没有表情的时候,眼神忧郁。她的父母是坚定的基督徒,有钱。有次回国探亲,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了错误的地方,导致他们上了国安局的黑名单,生活的不幸使得他们的信仰更加坚定了。这些经历让彼时的我难以忘怀,脑海中的记忆深刻到,我在一年后再见那个小姐姐时,竟然没有丝毫违和感,尽管之前只见过一回。
我一开始住的小区是块飞地,有单独的邮政编码,离最近的菜市场20分钟车程,环境优美,房价常年坚挺。现在回想起来,那是一次放逐。由于离得远,所以人情普遍淡薄。去哪都得坐车,走路少数几个能到的地方包括公交站和小姐姐家。有一次我坐公交回家早了一站下车,其实是摁铃摁早了又没脸不下,没有步行道,只好沿着路缝往家走,走的时候右边是一辆辆飞驰而过的车,左边是矮铁丝篱笆隔着的牧场,我攥着手机对另一头喊,刺激不刺激,爽不爽。
那时候家里经营着一家咖啡店,靠近海边,营业到下午三点。每天晚上我们的固定项目是到店里踩蟑螂。蟑螂警觉,一有动静就跑,所以得快速的把灯摁亮冲进厨房,即便如此受惊的蟑螂还是会四下逃窜,所以只能用杀虫剂胡乱地喷,并踩死一些来不及喷的漏网蟑螂,踩完后要到外面蹭一蹭鞋,以免把蟑螂卵带进家里。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看来店里吃饭的人眼里都带着悲悯。后来我亲爸和继母开始吵架,一吵架我爸就带着我出去看房子,准备搬出去,然后他们和好,就这样循环往复了三四回。基于某种我到现在还不太理解的原因,在他们吵架的阶段我爸总让我放学后去图书馆呆着,等他晚上下班后再一起回家。我在图书馆里百无聊赖,只能找点中文书看,那些书赋予了我更低的趣味,使我在之后的生活中受益无穷。那时我的生活总体是昏暗的,唯一值得期待的事是每周六去小姐姐家查经聚会,在接下来的周日偶尔能在教堂见到。有一天,我在房间里聊QQ说起这个美丽的小姐姐,被冲进来的继母看到,她拿过电脑认真地翻完了聊天记录,然后告诉我,你们不可能,我又气又急,哭了。从那以后,我有意地避开和小姐姐见面。偶尔见面,话也变少。
我和我爸最后还是搬走了,搬到了离菜市场很近的地方。我爸在那段时间变得十分易怒,他迫使我按照他规定的方式生活和做事。他不让我说‘回家‘,而是说‘回住的地方’。长此以往,尽管我很排斥,但我说话做事思维方式越来越像他了,去年我弟来了之后,我惊恐地发现,我对我弟说话就像他当年对我说话一样,我终于成为了自己讨厌的人。
搬走之后我跟小姐姐就极少见了。后来,她在菜市场附近新开的甜品店打工,我路过时看见的。有一次我回家在公交车上睡着了,醒来时发现小姐姐坐在我旁边,像是要去打工。我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她那时是看起来很疲惫,还是也睡着了,还是靠在我的肩上,实在记不起来了。我只记得她转过头来时的眼神不再是自然且忧郁的,而是复杂又空洞的。然后她侧身,我下车。
现在我住在布里斯班,才意识到你没那么糟。毕竟烦恼之后还有很多烦恼,眼前的苟且过后是远方的苟且。众生皆苦,在你那,我苦的时候要么坐火车向北一个小时到City看一看灯红酒绿,要么坐公交向南30分钟到海边吹吹海风听海浪,可是在这,布里斯班是个更宜居的城市,没个像样的海滩,City恨不得一刻钟就走完。我觉得,如果能重来,我会选李白。
祝你天天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