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看此文,只对“文章动感”“对立元素”这样的词语不明觉厉,可看至文中范例,又觉得这不就是写说明文或议论文时普天皆知的套路嘛!先抛出第一个分论点,接着往前走一步把这个观点解释一遍,还嫌不够清楚,就再举个例子,这部分就大功告成了(有时候还会加个wrap-up以显有始有终),然后按照相同的套路论证第二个分论点。不觉感慨美国人玩概念的功力一流,不过是新瓶装旧酒罢了。
但是细想,这篇文章倒是解答了萦绕我心头已久的疑问:为什么作文尤其英语作文非得按这个套路来写?因为套路得人心,这种写作方法是符合读者的认知预期的。先抛出观点,好让读者在第一时间抓住核心思想,但他们对这个观点还缺乏直观认识,即读者与观点之间的距离还很远。一般人会期望接下来有进一步的解释,于是作者开始拉近距离,用更具体的话来解释这个抽象的概念,紧接着再放大其中细节,引用生动形象的例子,读者就自然而然领会这个观点了。这个过程完全就是我们学习或工作时惯有的思路,先搭框架,再磨细节。然后接下来的观点也用同样的思路来阐释,既方便写作者条理清晰地阐明观点,又显得文章结构规整。不过使我惊讶的是,这样几个分论点及其论证放在一起,竟产生了由远及近再到远的动态美感,以此来调节读者的注意力,想了一下好像没什么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