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16日,早上刚刚上班,就被告知了这个消息:“快来看,冯绍峰和赵丽颖结婚了,都晒结婚证了~”已经50多岁的女医生在我刚刚放下包包,就在哪里少女的叫着!
我当时心里咯噔一声:“真的吗?”就凑过去看着平板上那笑得一脸幸福的小两口,满屏的幸福都快从平板里溢出来!
我记得,第一次知道冯绍峰的时候,是读中学的时候,那时候十三岁,《宫》正大热,第一次知道冯绍峰,那时候,我爱八阿哥这个角色,也喜欢上了冯绍峰。那时候,大街小巷传唱着《爱的供养》和《屋顶》。
冯绍峰,他演活了我心中的八阿哥,不再是历史上那个,为了权谋不择手段的人,因为一个角色,喜欢上了一个艺人,好像也很平常。
知道赵丽颖这个明星,也是在中学,那时候,《新还珠格格》出来的时候,我一个人,等候着晚上十点更新剧集,每天晚上看两集能让我大笑的电视,是多年的幸福;尽管那时候,我面临着中考,老妈一度在睡梦中醒来,看见我还在客厅里笑得嘻嘻哈哈,老妈多次苦口婆心的劝我:“快去睡了,考完了你再看不得行嘛?”我分明看到了老妈眼里的‘水’。(幸好,那年中考,试题比较简单,发挥超常,考得还不错,不然可能要被废掉!)
后来,逐渐成长,他们也伴随着我的成长而成长,赵丽颖愈来愈红,她的努力被更多的人认可,她的演技,被更多的人接受,甚至折服,我也是。
不管是《杉杉来了》还是《花千骨》,都是我热追的。
那样漂亮的丽颖,还有演技和能力,让我不得不为她折服,爱她,如此,心甘情愿。
尽管,冯绍峰我后来不怎么喜欢了,因为他的绯闻……但是,当昨天两人结婚的时候,我的心还是很激动,毕竟,年少时爱上的人,后来他怎么样,我可能没那么喜欢他了,可是,那种年少时的喜欢,是不管过了多少年,都不会忘的,那种叫做悸动的东西。
最后,来个看到的婚后小剧场(侵权请联系我):
丽颖:婚后,家务谁做?
绍峰:我做!(立场坚决,让老婆做家务的男人,不是好男人,怎么能累着老婆呢!)
丽颖:婚后饭谁做?
绍峰:我做!
丽颖:碗谁洗?
绍峰:我洗。(洗碗多伤手啊,这种事,当然得男人来。)
丽颖:孩子谁来生?
绍峰:emmm,我来。(麻麻,我想哭(┯_┯))
祝福你们,我喜欢的女人和男人,绍峰,请好好的对我们的丽颖。不然,我们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四十米的大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