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配备质量合格、数量满足工作需求的安全工器具:
a)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杆、验电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等;
b)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非金属材质梯子等;
c)检修工具:螺丝刀、扳手、钢锯、电工刀、电工钳等;
d)测量仪表:红外温度测试仪、万用表、钳形电流表、500V 绝缘电阻表、1000V 绝缘电阻表、2500V绝缘电阻表等。
2.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有效期的核查及外观检查,检查表面有无裂纹、划痕、毛刺、孔洞、断裂等外伤,有无老化迹象。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追加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安全工器具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允许当作其他工具使用,且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部分安全工器具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绝缘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或地面接触。
b)绝缘手套、绝缘靴应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开存放,避免直接碰触尖锐物体。
c)高压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的匣内或专用袋内。
4. 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并登记在专用记录簿内,做到账物相符,一一对应并及时地记录安全工器具的检查、试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