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上讲,自从人类的鼻祖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里的禁果后,人类就有了羞耻心,于是开始有了穿衣服蔽体的心理需求。
从远古时代的自制树叶遮丑,到现如今各大小商场、网店里琳琅满目五颜六色的服装饰美,虽然形式不同,但本质一样,都是为了满足当代人的心理需求。从人们的穿衣品味,基本可以窥见那个年代的一些集体无意识信念;当然对于另类人群的心理需求,衣服这个日用品也完全可以承载其类,那些喜欢穿“奇装异服”的人,你即使对服装学问一窍不通,也可以大概感知到这些异服里面的人心。
俗语说“人靠衣服马靠鞍”,有些时候,衣服确实可以让我们神采奕奕精神焕发,好像那是一道金光,穿上它就如同自己也变得金光闪闪,令人艳羡。所以,好多人追求奢侈品牌以求自己也能因衣服而成为“稀有动物”。确实,那种金字塔尖的尊贵感受好有吸引力,“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我也经历过这样的阶段,当自己感觉不到自己尊贵的时候,人就会偏向于转身寻求物质的尊贵――对衣服的奢求变得顺理成章,穿上“稀有品”后的独特感受又会让人流连忘返。
如果一味追求这种刺激的感受,长期却又内心匮乏,这种模式也会让人久之生厌。
其实我讨厌的不是那个费尽心机得来的衣服,而是自己麻木而空虚的灵魂:得不到的时候特别想得到,得到了却很难再持有“初恋”时的激情。
这样的日子持续一段时间,我渐渐地竟然喜欢上了断舍离。看着曾经下狠心囤积的“宝贝们”,最后却成了别人的“座上宾”。看着不同的身材不同的面孔穿上我一直为傲的“宝贝”,好像看到了这些衣服的幽怨和委屈:你把我们请回家,却没有给我们应有的温暖和荣耀。我也慢慢感受到,喜欢比占有更重要,如果买这件衣服是为了占有以显示自己的品味和档次,那这样的奢侈品不如一件我喜欢的地摊货。
想通了这点,我再买衣服时就会慎之又慎:要买一定就买喜欢的,不喜欢的即使贵如宝石也绝不奢望;只要是我亲自买的我一定要去好好穿戴它们,让她们以我穿为荣,而不是我穿它们为荣。
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天翻地覆的思想转变,我的人生因了断舍离也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轻松快乐。因为买之慎重所以珍惜,因为喜欢所以感恩,我的心也因为珍惜和感恩而变得敏感和平淡。因为明白选择就意味着责任――买爱穿的衣服和穿爱买的衣服都让我感觉到了责任,就像养孩子要用心,买衣服穿衣服同样要用心,所以我会坚持做下去,这就是意志力的锻炼。
奇怪的是:以前我花“重金”买来的衣服,很少能得到美的夸赞;现在即使一件不起眼的地摊货,我穿出了感觉,就会有朋友奉上真诚的赞美。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我在心里狂笑自己多年的迷失,原来一切都不在外面,一切都在我们心里。
深深感恩!